來源:財經網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自2022年8月1日起,海南全省范圍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依法開展機動車登記。海南省商務、海南省生態、海南省公安等部門協同推進全面落實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等便民措施,進一步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促進二手車流通。對其他類型車輛及省內流通的二手車仍執行海南省原二手車流通政策。
同時,公安交管部門持續推進二手車登記“跨省辦”“網上辦”“便捷辦”,車主在遷入地、遷出地均可辦理車輛交易登記,實行二手車檔案資料電子化網上轉遞,鼓勵引導群眾通過“交管12123”辦理車輛轉籍,最大限度便利二手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