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財政部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公告指出,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亮點1:連續三年免稅
我們一直呼吁新能源車的政策相對穩定,尤其是新能源車的免稅等政策需要穩定,這對市場的拉動是最好的。
由于新能源車的電池成本高,新能源車價格偏高,購置稅稅收的壓力大。20萬元的新能源車的稅收就要近2萬元,而稅收優惠兩萬元就改變了新能源車的綜合購置成本偏高的壓力。讓新能源車相對傳統燃油車的綜合性價比改善一些,加之使用環節的低成本,有力的推動消費者更多選擇新能源車。
亮點2:原有目錄繼續有效
由于目錄持續有效,對企業的產銷有很好的的延續性,有利于新能源車市的平穩較快增長。
作為普惠性的基礎政策,新能源車免稅政策是惠及面最廣的,因此簡化免稅的申請頻次有利于降低企業的運行成本,是對新能源企業重大的利好,有利于企業的減負。
亮點3:政策組合仍推動2017年新能源車高增長
稅收政策是促進消費的重要手段,國家綜合利用補貼和免稅政策,形成對新能源車的組合支持。由于今年的補貼政策面臨調整,因此免稅政策不影響今年的新能源車搶購行情。我們仍認為今年的新能源車突破70萬臺是沒有任何懸念的。
總之,新能源車2018-2020年免稅政策是重大利好。國家政策對消費者的引導是極其重要的。今年新能源車逐步走強也是消費者支持國家的政策,在買新能源車支持環保減排和自身出行便利的共同推動下,新能源車的產品尚未與傳統燃油車匹敵的劣勢得以弱化,消費心態也是更多的感性化支撐,有力的促進新能源車產業的持續走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