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3月30日)
l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74批)公示 l 關于征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l 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縣備案審查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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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74批)公示 2025年3月25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3月25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公布《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74批)公示》。
公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現對通過技術審查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見附件1),以及部分不滿足現行標準要求予以撤銷的車型(見附件2)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列入《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74批公示)》的公示達標車型共4849款。其中,客車公示車型116款,乘用車公示車型12款,載貨汽車公示車型3406款,牽引車輛公示車型308款,掛車公示車型1007款。另外,道路運輸車輛公示撤銷車型共221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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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2025年3月25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3月25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整車分會公布“關于征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整車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汽車行業標準《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已經完成征求意見稿,并已在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官方網站正式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5年5月5日。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流程、核算邊界與范圍、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質量管理和文件存檔、報告內容和格式,共九章,以及附錄A(資料性)其他間接排放(范圍3)-類別描述及其邊界;附錄B(資料性)化石燃料溫室氣體排放因子和GWP 值;附錄C(資料性)過程排放相關參數值;附錄D(資料性)運輸工具溫室氣體排放因子;附錄E(資料性)廢棄物不同處理方式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方法;附錄F(資料性)交通工具溫室氣體排放因子;附錄G(資料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共七個附錄。本文件規定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邊界、核算方法、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報告內容和格式等。本文件適用于以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為主營業務的生產企業。
汽車是我國國民經濟支柱型產業,具有產業鏈長、帶動性強的特點。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作為汽車全生命周期的終點,同樣受到關注。《“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將“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列為重點工程與行動,提出加強汽車生產、銷售、維修、報廢等信息的互聯互通。車企通過盡職調查和負責任供應鏈管理等方式開展整個產業鏈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核查,并要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提供溫室氣體核算結果,以此為供應鏈上的碳減排指標設定提供依據,推動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對支撐我國汽車全產業鏈碳達峰、碳中和全局謀劃具有重要意義。此外,隨著汽車產業的迅速發展,報廢機動車回收量將大幅增長,造成整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大,同時由于整車企業對于汽車全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的需求,急需建立一套統一規范的核算方法。
為了推動汽車產業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2023 年籌備成立報廢車回收拆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行業標準起草工作組,圍繞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過程排放、燃燒物排放等環節開展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的研究和立項推動工作。
2023年11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第三批行業標準制修訂和外文版項目計劃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3〕291 號),《道路車輛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及報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汽車行業標準正式下達立項計劃。
2025年3月15日,起草組廣泛吸納行業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標準文本,形成《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的制定能夠規范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準確掌握每個環節的溫室氣體排放、摸清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的“家底”,從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途徑的管控,助力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同時也助力主管部門準確摸清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溫室氣體排放基本情況,為相關政策制訂提供重要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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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縣備案審查結果公示 2025年3月27日 來源:財政部 |
3月27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聯合公布《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縣備案審查結果公示》。
公示稱,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以下簡稱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5〕3號),近日,三部門組織專家對有關省上報的試點縣實施方案進行了備案審查,2025年擬支持75個試點縣(名單附后,排名不分先后)。現將上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
附件: 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縣備案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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