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商用車新網
藍牌輕卡新車停止上牌、老車進行復檢、年檢通過難,藍牌輕卡在新一輪“大噸小標”整治工作中幾乎陷入停滯狀態,卡友不敢買,車企沒車賣。日前,商用汽車新聞傳媒從多家輕卡車企了解到,藍牌輕卡的銷售幾乎停止。
藍牌輕卡“大噸小標”這一歷史遺留問題,該如何解決,藍牌輕卡又將何去何從?不同立場的利益主體各有不同的意見,行業協會、車企、用戶、產業鏈上下游等都在發聲,有支持修訂4.2米輕卡總質量限值的,主要是車企和用戶,也有反對者,要求嚴格把關準入,總重量和載貨質量都應該嚴格規定和要求。
日前,商用汽車新聞傳媒獨家獲悉,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向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了一封函《關于輕型貨車技術規范反饋意見的函》,提出了幾點建議,很關鍵的一點就是推進7.5噸貨車進城,對總質量≤7.5噸貨車,仍按照一類貨車(藍牌貨車)高速收費。
放寬7.5噸貨車進城
據了解,該函出臺的背景是: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于12月8日組織相關企業召開輕型車輛技術規范研討會。會后,中汽協積極征求行業意見,形成了《輕型貨車技術規范反饋意見》、《推薦車型技術參數》兩份文件,并提出了六點建議,反饋給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這六點建議包括:一、由協會組織企業研究制定《推薦車型技術參數》,規范、引導企業輕型貨車的生產;二、企業加強自律,《輕型貨車技術規范》制定后,嚴格按照要求生產,保證車輛生產一致性等。
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第三條和第六條。
第三條提到“建議公安部、工信部等部委聯合制定城市物流車進城管理規范性文件,推進7.5噸貨車進城,并由國務院下發,各地方嚴格執行;同時建議交管等部門在車輛上牌、年檢環節嚴格執行,切實做到執法一致性,同時嚴查用戶使用過程中的超載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第六條提到“建議對總質量≤7.5噸貨車,仍按照一類貨車(藍牌貨車)高速收費,減少用戶的使用成本。”
換言之,給一直處于灰色地帶的超重藍牌輕卡(總質量7.5噸)給予合法地位,可進城、可享受費用優惠。
總質量調整至7.5噸
對于《輕型貨車技術規范》,中汽協也提出了幾點修改建議。
中汽協表示,我國輕型貨車普遍存在“大噸小標”問題,其名義總質量為4.5噸,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僅有少部分從事快遞運輸的車輛符合要求,大部分車型的車貨總重在4.5~7.5噸,特別是自卸類的輕型貨車,車貨總重在6~12噸,是“大噸小標”的重災區。
為了從根源上解決“大噸小標”問題,中汽協代表車企從技術角度對輕型貨車技術規范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包括貨車車廂的結構、載貨部位不應具有舉升、隨車起重功能、部分車型的結構配置等均提出了細致的建議。其中,關于“帶有自卸式和隨車起重式輕型貨車,市場上絕大部分產品都不符合規定,該類車型應申報4.5噸以上公告”,中汽協表示同意。而車企反饋的部分4.5噸自卸車存在合理性,有其使用場景,中汽協建議可到企業處調研,研討4.5噸自卸是否合理。
對于特種作業車輛,“拖拽式輕型清障車的托牽質量應大于等于1000kg;平板式清障車的托舉質量應大于等于1500kg”的要求得到認同。
基于此,中汽協組織企業研究制定推薦車型技術參數,最值得關注莫過于總質量7.5噸的輕卡技術參數(見表格第三列),該技術參數符合目前大多數超重藍牌輕卡的實際情況,扣除整備質量后,可拉4.2噸。而總質量4.5噸的車型依然存在,但是把車輛自重提高了,特別是平板車的自重從2550kg提升到2800kg。
藍牌輕卡何去何從
在函件中,中汽協強調,該技術參數不作為產品準入技術審查、車輛登記、年審等環節的依據,僅用于引導企業開發更科學、更合理的車型。
事實上,大噸小標問題一直存在,去年以來,多部委聯合下發多個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的文件,如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組織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工作,預防和遏制貨車非法改裝行為,保障道路運輸安全。
2020年11月2日,工信部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表態:嚴厲打擊大噸小標、百噸王等問題,嚴格查處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改裝等行為。藍牌輕卡“大噸小標”治理成為重中之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為此下發了《關于開展輕型貨車“大噸小標”嫌疑車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這些通知直指藍牌輕卡,中汽協的函,順應了車企和用戶對于提升藍牌輕卡總質量限值至7.5噸的呼聲,而交通運輸部針對市場競爭秩序混亂的4.5噸以下貨車,重點實施“放管服”改革,又是從另外的思路來進行,此外,藍牌輕卡還涉及公安、市場監管總局等不少于三個相關部門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