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6月23日)
l 關于發布新修訂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的公告 l 關于征求《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等2項推薦性國家標準意見的函 l 2024年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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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新修訂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的公告 2024年6月18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6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新修訂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的公告。
公告稱,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行業發展變化、技術升級趨勢和有關工作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號)同時廢止。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二、生產經營和工藝水平,三、產品性能,四、安全和質量管理,五、資源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六、衛生和社會責任,七、監督和管理,八、附則。共八個方面。
《規范條件》明確,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優化布局、規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質量、鼓勵創新、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本規范條件。本規范條件是鼓勵和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規范條件》明確,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鋰電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鼓勵企業取得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鼓勵企業創建綠色工廠;鼓勵企業自建或參與聯合建設中試平臺;主要產品具有技術發明專利;申報時上一年度實際產量不低于同年實際產能的50%。
同時,《規范條件》提高了多種類型電池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等指標要求。大動力型電池,即主要指應用于電動汽車、電動船舶、電動飛機等領域的鋰離子電池,又分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的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23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鐵鋰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65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單體電池功率密度≥1500W/kg,電池組功率密度≥1200W/kg。單體電池循環壽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電池組循環壽命≥1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而對于儲能型電池,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55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10Wh/kg。單體電池循環壽命≥6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電池組循環壽命≥5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規范條件》鼓勵企業在產品研發階段加強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設計,做好鋰離子電池生產、銷售、使用、綜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資源綜合管理。企業應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將研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鋰離子電池交由具有處理能力的機構處理。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申請與審核、監督管理、附則,共四章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24 年6 月20 日起施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 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 年第37 號)同時廢止。
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4 年本)》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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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等2項推薦性國家標準意見的函 2024年6月20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6月20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器分會發布“關于征求《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等2項推薦性國家標準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器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2部分:12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征求意見稿已經完成。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4年8月19日。
《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尺寸特性、連接器的應用、試驗及特別要求,共六章。
GB/T 20716《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包括2個部分: ——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 ——第2部分:12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
本部分為GB/T 20716的第2部分,對應于ISO 7638-2:2018《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12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本部分與ISO 7638-2的一致性程度為等同采用,只作了少量編輯性修改,主要差異如下:
——將國際標準中的“本國際標準”改為“本部分”; ——將國際標準中的“引用標準”及導語按GB/T 1.1改為“規范性引用文件”及規定的導語; ——將國際標準中引用的ISO 4091、ISO 12098、ISO 7638-1改為被我國等同的GB/T 5053.3《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定義、試驗方法和要求》、GB/T 20717《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24V15芯型》、GB/T 20716.1《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第1部分:24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
本文件代替GB/T 20716.2-2006《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12 V 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本部分規定了標稱電壓為12V 的牽引車和掛車之間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電連接器的尺寸特性、接點分布、試驗和要求。還規定了當插頭和插座分離時,用于接收和存儲插頭的存放插座。
汽車行業是一個全球性的行業,我國的汽車標準一直努力與國際接軌。GB/T20716.2-2006《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第2 部分:12 V 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原國家標準等效采用ISO 7638-2:2003,于2006 年在我國發布實施。本次為該標準的第一次修訂。
近年來,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發布的技術標準更新較快,ISO 7638-2 于2018年再次進行了修訂,已發布實施。因此,重新翻譯并修訂,盡快轉化最新的國際標準,完善GB/T 20716.2,對我國的汽車掛車行業必要而且急需。
本標準批準和發布之后,有助于道路車輛用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12V 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電連接器行業統一生產和測試標準,理解全球汽車電纜的最新要求,與世界同行業保持同步,有助于中國汽車牽引車和掛車連接器生產企業走向世界市場,將中國汽車連接器產品出口全世界,為國產汽車的質量水平,走向世界市場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將帶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道路車輛 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 第2部分:12V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尺寸特性、連接器的應用、試驗及特別要求,共六章。
本部分為GB/T 20716的第1部分,對應于ISO 7638-1:2018《道路車輛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24 V 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本部分與ISO 7638-1的一致性程度為等同采用,只作了少量編輯性修改。本部分規定了標稱電壓為24V 的牽引車和掛車之間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電連接器的尺寸特性、接點分布、試驗和要求。還規定了當插頭和插座分離時,用于接收和存儲插頭的存放插座。
本標準批準和發布之后,有助于道路車輛用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電連接器24 V 標稱電壓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行走系的連接行業統一生產和測試標準,理解全球汽車電纜的最新要求,與世界同行業保持同步,有助于中國汽車牽引車和掛車連接器生產企業走向世界市場,將中國汽車連接器產品出口全世界,為國產汽車的質量水平,走向世界市場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將帶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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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 2024年6月21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6月2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 裝備工業一司發布《2024年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全文如下: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和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任務部署,按照《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2024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2024年工業和信息化標準工作要點》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發揮標準推進質量提升、促進技術創新的重要作用,有力支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發布《2024年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
一、持續加強頂層設計,健全汽車技術標準體系 (一)完善汽車標準體系規劃。緊跟汽車技術發展趨勢和行業實際需求,開展汽車行業“十四五”技術標準體系實施效果評估,啟動“十五五”技術標準體系研究,推動構建覆蓋產業鏈全鏈條、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標準體系,更好適應技術和產業發展新形勢新要求。 (二)推進重點標準體系建設。做好《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23版)》《國家汽車芯片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等落地實施,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車標準體系,開展汽車雙碳標準體系研究,以體系為“綱”統籌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汽車、汽車芯片、汽車雙碳等重點領域標準研制。 (三)部署前沿領域標準體系。聚焦前沿技術領域和新型產業生態,圍繞固態電池、電動汽車換電、車用人工智能等新領域,前瞻研究相應標準子體系,支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發展。
二、聚焦戰略新興領域,加快關鍵急需標準研制 (四)持續完善新能源汽車標準。加快電動汽車整車、動力電池安全要求以及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等標準制修訂,強化電動汽車安全保障。開展動力電池耐久性、規格尺寸、回收利用等標準制定,以及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等新一代動力電池標準預研,提升動力電池性能水平。推進電動汽車減速器總成、電機系統工況效率測試、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氣噴射器等標準研制,規范關鍵部件產品技術要求。加快發布實施大功率充電標準配套的控制導引、通信協議以及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安全要求等標準,提高電動汽車充電便利性。推進商用車換電安全要求、換電兼容性測試、換電電池系統技術要求等標準研制,支撐換電模式商業化發展。 (五)加大智能網聯汽車標準研制力度。推動整車信息安全、軟件升級、自動駕駛數據記錄系統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自動駕駛通用技術要求、自動駕駛功能道路試驗方法、自動駕駛設計運行條件、數據通用要求、LTE-V2X等推薦性國家標準發布實施,加快信息安全工程、自動駕駛功能仿真試驗方法等在研標準制定,推進自動緊急制動系統、組合駕駛輔助系統通用技術規范、汽車密碼技術要求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軟件升級工程、數據安全管理體系等標準立項及起草,構建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管理支撐標準體系。推動全景影像、智能限速等標準發布,推進自動泊車、自動駕駛測試場景術語等在研標準制定,開展網聯化等級劃分、列隊跟馳等標準預研,規范和引領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發展。 (六)強化汽車芯片標準供給。加快汽車芯片環境及可靠性、電動汽車芯片環境及可靠性、汽車芯片信息安全等標準研制,提供汽車芯片基礎技術支撐。推動制定智能駕駛計算芯片、汽車ETC芯片、紅外熱成像芯片、蜂窩通信芯片、安全芯片、電動汽車用功率驅動芯片、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管理系統模擬前端芯片等標準,明確各類芯片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七)夯實汽車電子標準。推進整車電磁兼容、整車天線系統射頻性能等標準研制,提升整車及電子系統電磁兼容性能。推進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功能安全、功能安全要求及驗證確認方法等標準研制,啟動自動駕駛與人工智能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標準預研,強化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保障。加快研制車載事故緊急呼叫系統、車載衛星定位、激光雷達等標準,啟動車載光纖通信、智能網聯汽車衛星通信等標準預研,推進低壓電氣系統、IP防護等級等標準制修訂研究,進一步規范車載電子產品技術要求、環境及可靠性試驗方法。 (八)部署汽車綠色低碳標準。加快下一階段乘用車、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及純電動乘用車電量消耗量標準更新升級,推進電動汽車高低溫續駛里程測試、車載能源消耗量監測、車內氣流主動控制系統評價、車輛預測性巡航控制系統評價等標準研究,完善整車及節能技術評價體系。持續開展乘用車、動力蓄電池等碳足跡、碳核算標準研究,加快道路車輛溫室氣體管理術語定義、產品碳足跡標識等基礎通用標準制定,啟動汽車產品碳足跡報告、汽車企業碳排放報告核查方法等標準預研,助力汽車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三、夯實質量安全根基,完善通用基礎標準 (九)升級汽車安全標準。推動防盜裝置、危險貨物運輸車等標準報批發布,加快客車結構安全要求、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等標準研制,推進機動車運行安全、車輛外廓尺寸及軸荷、操縱件指示器以及車輛視野等標準修訂預研,提升視野、指示與信號裝置、車輛結構與防盜等一般安全領域技術水平。推動行人保護、頂部抗壓、前后端防護、約束系統等標準報批發布,加快側面碰撞、后面碰撞等標準研制,推進門鎖及車門保持件標準修訂預研,啟動零重力座椅、主動預緊式安全帶等標準研究,提升乘員保護、車輛防護、道路使用者保護等被動安全領域產品技術水平。推動照明裝置、光信號裝置、回復反射裝置等修訂標準報批發布,加快車輛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C)、制動輔助系統(BAS)等標準研制,推進燈光智能投射、線控轉向、線控制動等標準研究,提升車輛照明、車輛操控等主動安全領域產品技術水平。 (十)完善汽車通用基礎標準。加快整車相關試驗方法、人機工程、風洞測試、噪聲、事故分析等標準項目制修訂,啟動車輛防水性能、越野性能、熱舒適性、反光眩目等標準需求研究,為企業產品開發提供基礎支撐。啟動主掛匹配、電動助力掛車、多裝載單元等標準需求研究,推進多式聯運發展。持續推進基礎件、基礎要素、防腐蝕耐老化、輕量化等基礎領域標準體系及重點標準研究。
四、強化國內國際兼容,推動標準國際化高水平發展 (十一)推進汽車標準國內國際兼容。充分發揮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平臺作用,加強國際標準法規研究分析能力,積極轉化先進適用國際標準法規,不斷提升汽車行業國際標準轉化率。鼓勵同步提出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立項申請,提升國內外標準一致性水平。加大汽車國家標準外文版工作力度,鼓勵國家標準中外文版本同步申報、同步推進。 (十二)深度參與聯合國汽車技術法規制定。切實履行聯合國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UN/WP.29)管理委員會自動駕駛與網聯車輛工作組(GRVA)、自動駕駛系統非正式工作組(ADS IWG)、車輛生命周期評價非正式工作組(A-LCA IWG)等副主席或聯合主席職責,深度參與聯合國汽車技術法規制定協調。牽頭研究制定自動駕駛系統全球技術法規,加快完成電動汽車最大功率測定方法、動力電池耐久性二階段法規制定,積極參與自動輔助駕駛系統(DCAS)、線控底盤(EMB)等技術法規修訂,推進車載通信及法規適用性分析、以及統一的碳足跡核算原則和方法研究。 (十三)推動汽車國際標準研制。聚焦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等戰略新興領域,研究提出并實施國際標準新項目和新領域培育計劃,統籌推進國際標準研制工作。持續履行汽車感知傳感器、自動駕駛測試場景、負壓救護車乘員艙等9個工作組召集人職責,牽頭組織推進汽車外部防護、燃料電池汽車、電磁兼容、車用雷達等近20項國際標準制定,推動電動汽車動力性測試方法、碰撞安全術語等至少3項新國際標準立項和1-2個國際標準工作組成立。 (十四)拓展國際合作伙伴關系。發揮已建立的多雙邊對話機制積極作用,推動落實“中國東盟先進汽車標準法規合作伙伴關系”,將標準法規作為重要交流議題,協同推進國際標準法規制定。適應中國汽車產業海外發展新需求,用好中國汽車企業國際化發展創新聯盟,積極開展標準信息交流與互換、標準培訓項目。發揮中國汽車標準國際化中心(日內瓦)支點作用,持續加深與相關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
五、創新工作思路,優化完善汽車標準工作機制 (十五)強化汽車標準化需求對接適配。聚焦汽車產業鏈重點環節、關鍵技術攻關及重大科研項目需要,加強標準化與科技創新有效互動,開展汽車行業重大科研成果調研。面向新興和未來產業,將智能網聯汽車領域標準化領航項目試點經驗進一步向新能源等領域拓展,適度超前開展顛覆性技術的標準化可行性評估。 (十六)加強汽車標準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續完善汽車標準工作流程管理文件,強化標準預研、立項評審、技術審查、復審、強制性標準實施預警等關鍵環節,進一步提升汽車標準工作效率。建立重點領域標準示范應用推廣及常態化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機制,促進標準實施和改進完善。建立汽車標準數字化平臺和專業領域標準應用數據庫,探索數字技術賦能標準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模式。 (十七)加大汽車標準宣傳及科普推廣。加大標準宣傳、宣貫力度,建立標準宣傳矩陣,豐富宣傳形式,拓寬受眾群體,促進標準被廣泛理解、有效實施和應用推廣。加強理論研究,組織開展汽車標準化共性理論探索和實踐應用研究,促進理論研究成果宣傳推廣。加大汽車標準化專業培訓,塑造標準化人物標桿,強化標準化思維,提升標準化能力,夯實汽車標準化工作基礎。 (十八)推動汽車標準協調聯動。推動建立汽車相關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聯絡機制,擴大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與其他相關標委會、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的溝通渠道和交流深度,加強信息溝通、項目協調與技術合作。進一步深化汽車與能源、信息通信、智能交通、交通管理等相關行業的交流合作,促進“車能路云”產業生態互動融合。開展汽車行業標準協同創新發展模式研究,強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團體標準的協調配套,加快構建新型汽車標準供給體系。 (十九)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提升委員所在企業、機構國際注冊專家人數,鼓勵提出新技術提案。持續開展汽車標準化青年專家選培等活動,遴選和培養汽車標準化專家后備人才。豐富大學生汽車標準創新大賽內容,開展汽車標準化校園普及活動,為未來標準化人才儲備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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