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5月26日)
l 推薦性國家標準《商用車輛和掛車防抱制動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征求意見的函 l 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82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一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批)的公告 l 關于開展2023年度雙積分數據核算審查工作的通知
|
推薦性國家標準《商用車輛和掛車防抱制動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征求意見的函 2024年5月20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5月20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動分會發布“推薦性國家標準《商用車輛和掛車防抱制動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征求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動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商用車輛和掛車防抱制動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已經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商用車輛和掛車防抱制動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符號、分類、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試驗規程,共七章,以及附錄A(規范性)附著系數利用率;附錄B(規范性)在不同附著系數路面(對開路面)上的制動性能;附錄C(規范性)低附著系數路面的選擇方法;附錄D(資料性)裝備防抱制動系統的車輛的試驗規程,共四個附錄。本文件規定了裝備防抱制動系統車輛的制動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本文件適用于裝備防抱制動系統且符合GB/T 15089 規定的M2、M3 類、N 類和O 類車輛。
本文件代替GB/T 13594—2003《機動車和掛車防抱制動性能和試驗方法》,與GB/T 13594—2003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更改了標準適用范圍;刪除了防抱制動系統、傳感器、控制器、調節器、直接控制車輪和間接控制車輪等術語的定義;更改了ER、FM、g 符號的定義;增加了對裝備整體式緩速器車輛防抱死制動系統的要求;更改了“圓整”方法。
GB/T 13594《機動車和掛車防抱制動性能和試驗方法》定義了裝備防抱制動系統車輛的制動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該標準還被GB 12676《商用車輛和掛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引用,推進了防抱制動系統(ABS)在商用車輛和掛車的應用, ABS 在中國裝車量得到日益提高,同時對整車安全性提升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近二十年來,ECE R13 中的附件13 已進行多次修改、補充和完善,而國內標準版本仍停留在2003 版,存在更新滯后的情況。
另外,從標準體系看,GB 12676-2014 版本車輛適用范圍已刪除了M1類車輛的內容;GB21670-2008《乘用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修訂工作也已啟動,明確修訂版本保留ABS 部分。基于以上信息,為保證商用車、乘用車的車輛適用范圍的一致性,GB/T13594 修訂范圍需要剔除M1 類車型,與GB 12676 適用范圍保持一致。
GB/T 13594 已應用多年,實際試驗無明顯錯誤或歧義、已非常成熟;結合ECE R13 最新修訂版本也僅是編輯性的修改,試驗方法并無大的變化,故無需額外增加試驗驗證。
|
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82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一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批)的公告 2024年5月20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5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82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一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82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一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82批)》第一部分新產品的企業有:汽車生產企業共97家、民營改裝車生產企業共357家、超限車生產企業5家。第二部分變更擴展產品:一、參數變更:汽車生產企業有301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1家。二、參數擴展:汽車生產企業有690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2家。第四部分撤銷企業及產品:一、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1、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注銷“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神龍大道65號”生產地址,2、企業自行申請注銷,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生產、銷售的1家,即安徽智銳汽車有限公司(《目錄》序號:(十二)60) WZR5030XSW3商務車。
列入附件2《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一批)》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共325款。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24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273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17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11款。
列入附件3《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批)》的車型共820款。第一部分新車型共363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款。包括乘用車車型66款,客車車型29款,貨車車型80款,專用車車型188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車型39款。包括乘用車車型24款,貨車車型4款,專用車車型11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15款。包括:客車車型5款,貨車車型5款,專用車車型5款。第二部分重新申報后符合新技術要求的車型共412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365款。包括:乘用車車型31款,客車車型12款,貨車車型163款,專用車車型159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2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共45款。包括:乘用車車型2款,客車車型7款,貨車車型14款,專用車車型22款。
|
關于開展2023年度雙積分數據核算審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5月20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5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關于開展2023年度雙積分數據核算審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 第53號)有關要求,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裝備中心將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積分管理系統”),開展2023年度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審查核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參與核算的企業主體,包括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 (二)裝備中心對企業雙積分數據進行核算,并通過積分管理系統下發核算結果。 (三)企業登錄積分管理系統,在“雙積分核算”模塊中查看并確認核算結果。 1、對核算結果確認無誤的企業,請于6月5日之前在線填寫相關內容后下載《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確認函》,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通過積分管理系統上傳彩色掃描件,紙質原件郵寄至裝備中心(建議EMS郵寄)。 2、對核算結果有異議的企業,請結合核算結果進行自查,并于5月29日之前在線提交復核申請。 (四)裝備中心依據企業提交的各項材料開展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匯總上報裝備工業一司。
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8200290、010-68209129 聯系郵箱:mengxue@eidc.org.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 郵政編碼:100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