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卡車網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實施。改革涉及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提高到20萬元、盜搶險納入車損險主險保障、地震及次生災害不再免賠等條款,對于改革后帶來的利好,車主們紛紛拍手稱贊。
交強險有責總責任限額提高到20萬元
此次改革中,交強險責任限額提升格外引人關注。改革后,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同時,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銀保監會日前發布公告,規定了切換時間和過渡安排,明確了2020年9月19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強險保單均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
汽車商業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
目前,商業車險有4個主險,分別是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
買了車損險,沒買涉水險,車輛在暴雨中趴窩,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車損險理賠,卻被告知不在承保范圍內,行駛途中車上玻璃壞了,即使買了車損,沒買玻璃險,也不在賠付范圍…日常生活中,不少車主遇到過這樣的問題。
今后,此類情況也將會得到改善。此次改革將支持行業拓展商車險保障責任范圍,引導行業將機動車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并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此次改革還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
也就說,車損險以前就是汽車受損之后的保險,但是有很多汽車損失是不包含在內的,比如玻璃破損就不包含,需要車主購買玻璃破損險才能得到賠償,但是在改革之后,車損險就包含了玻璃險、盜搶險、涉水險、自燃險、無法找到第三方、指定修理廠、不計免賠等7大險種。這就相當于,車主購買一個保險就能得到7個保險項目的賠償,汽車商業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
下浮比例擴大至最低50%
《指導意見》中提出:支持行業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范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里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一家保險公司理賠主管文先生介紹,UBI中文名為“無賠款優待系數”,指的是根據使用車的情況來定損買保險的商業模式。如果車主駕駛行為好,違章少,里程少,買保險金額就少,來鼓勵車主文明駕駛,少出交通事故。
“此次改革將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系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下浮比例由原來的最低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文先生說,下浮比例擴大至最低50%后,交強險可優惠至475元。
保險行業的業內人士紛紛表示,商車險無賠款優待系數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于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這也將大大提高消費者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