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易車網
日前,我們從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獲悉,根據《保險法》《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等精神,銀保監會起草了《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指導意見》涉及交險強改革、商業車險改革;既涉及條款改革,也涉及費率改革。銀保監會表示:“我國車險多年的改革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一些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離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實施車險綜合改革勢在必行。”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關鍵信息點如下: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指定修理廠、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7個方面的保險責任。
支持行業將示范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引導行業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
為何要實施車險綜合改革?
首先,這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車險是與消費者接觸最廣的保險產品之一,涉及到幾億車主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雖然近年來車險改革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人民日益增長的車險保障需要與車險供給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消費者對車險服務仍有詬病,需要通過改革來解決矛盾,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其次,這是落實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車險市場的突出問題表明,我國車險市場體系還不健全、市場要素還不完備、資源配置效率還不高,需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為基礎的車險條款費率形成機制,推進車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第三,這是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國車險市場的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相互交織、由來已久,單個或局部的改革措施難以奏效,只有通過綜合性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問題,有效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
綜合上述因素,考慮到當前改革的條件比較成熟,時機比較合適,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這次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