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
l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59批)公示 l 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8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七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三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 l 關于2024至2025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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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59批)公示 2023年12月26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12月26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公布《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59批)公示》。
公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現對通過技術審查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見附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59批公示)》的達標車型共2506款,其中客車達標車型82款、乘用車達標車型35款、載貨汽車達標車型1840款、牽引車輛達標車型346款、掛車達標車型20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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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8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七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三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 2023年12月26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12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8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七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三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8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七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三批)和《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8批)》第一部分新產品的企業有:汽車生產企業共97家、民營改裝車生產企業共327家。第二部分變更擴展產品:一、參數變更:汽車生產企業有203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2家。二、參數擴展:汽車生產企業有589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1家。第三部分暫停、恢復企業及產品:一、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1、考核符合相關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有1家;2、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7批),“WZB9401TPBE平板運輸半掛車”更正為“LGC9402TJZE集裝箱運輸半掛車”。第四部分撤銷企業及產品:同意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注銷“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文教村”生產地址。
列入附件2《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七批)》的車型共388款。包括:一、節能型汽車車型34款。其中:乘用車車型3款;重型商用車(天然氣重型商用車)31款。二、新能源汽車車型354款。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15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296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21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22款。
列入附件3《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三批)》的車型共402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348款。包括:乘用車車型60款,客車車型25款,貨車車型40款,專用車車型223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37款。包括:乘用車車型13款,貨車車型6款,專用車車型18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17款。包括:客車車型2款,貨車車型10款,專用車車型5款。
列入附件4《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的車型共13423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11820款。包括乘用車車型2441款,客車車型2777款,貨車車型1260款,專用車車型5342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792款。包括乘用車車型406款,客車車型97款,貨車車型66款,專用車車型223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811款。包括乘用車車型8款,客車車型323款,貨車車型206款,專用車車型374款。 |
關于2024至2025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3年12月27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12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2024至2025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稱,為適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4號)、《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53號)等規定,現就2024—2025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2025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28%和38%。
二、對核算年度生產量2000輛以下并且生產、研發和運營保持獨立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進口量2000輛以下的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較上一年度下降達到4%以上的,其達標值在GB 27999《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規定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礎上放寬60%;下降2%以上不滿4%的,其達標值放寬30%。
三、乘用車企業核算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時,低油耗乘用車生產量或者進口量按照其數量的0.2倍計算。
四、在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核算中,對標準配置制動能量回收系統、高效空調等循環外技術/裝置且具有循環外節能效果的車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應減免一定額度(可累加)。企業可按附件規定進行申報。
附件:關于循環外技術/裝置納入積分核算的相關規定
一、制動能量回收燃料消耗量減免額度
1、對標配有制動能量回收系統且REESS 標稱電壓等級12 伏(低于48 伏)的車型,根據GB/T 40711.4—2021《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第4 部分:制動能量回收》進行實車測試并申報核算減免額度,2025 年度起不再享受核算減免額度。 2、對標配有制動能量回收系統且REESS 標稱電壓等級超過(含)48 伏的車型,企業在2024 年度、2025 年度可按固定額度申報燃料消耗量核算減免額度(標稱電壓等級低于200 伏的,減免額度為0.08 升/100 公里;標稱電壓等級超過(含)200 伏的,減免額度為0.12 升/100 公里),或根據GB/T40711.4—2021《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第4 部分:制動能量回收》進行實車測試并申報核算減免額度。
二、汽車空調燃料消耗量減免額度
對標配有高效空調的車型,企業可根據GB/T 40711.3—2021《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第3 部分:汽車空調》進行實車測試并申報核算減免額度。
三、其他
其他循環外技術納入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的要求和燃料消耗量減免額度將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