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上車市 作者:王梓豪
哈爾濱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市區內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政策進行了臨時調整,大幅放寬了貨車通行城區的限制。哈爾濱市做出調整的目的在于方便物流運輸,保證防控疫情期間群眾生活生產物資需求,安全高效的推動復產復工。
一、對《關于調整市區貨運機動車通行措施的通告》(哈公交規【2018】12號)中第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暫停執行,允許貨運車輛非交通高峰時段在市區道路通行。
二、前款措施為疫情防控期間的臨時措施,與道路現狀禁貨標志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通告規定為準。
三、通行范圍指哈市建成區內道路,其他縣(市)結合當地情況自行制定通行規定。
四、貨運機動車上路行駛期間,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堅決杜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結束時間將根據哈市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