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政府網
外資車企或將迎來一大波利好消息。10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指出,要優化汽車外資政策,保障內外資汽車制造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享受同等市場準入待遇。修訂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雙積分政策”),允許外資在華投資的整車企業間轉讓積分。
雙積分政策于2017年9月28日發布,彼時政策提出,對傳統能源乘用車年度生產量或者進口量不滿3萬輛的乘用車企業,不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達到3萬輛以上的,從2019年度開始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政策還指出,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可以結轉或者在關聯企業間轉讓。關聯企業包括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其他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同為境內第三方直接或者間接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與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這曾引發了車企間新一輪合資“小高潮”。
今年9月,工信部擬再次對雙積分政策進行修改,對關聯企業進行了定義的微調,刪去了“同為境內第三方直接或者間接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中的“境內”二字,增加了獲境外授權進口企業的股權關系注解。調整后為“同為第三方直接或者間接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與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股(或者被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
上述調整曾被認為對國外品牌是一大利好。此次優化汽車外資政策的提出,對于外國品牌來說,或將能夠進一步獲利。
此外,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還指出,要持續深化“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打造更有吸引力的營商環境,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一要擴大對外開放領域;二要促進投資便利化;三要平等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