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汽車之家
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推動產業加快轉型升級,1月2日,工信部發布針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8年本)》公開征求意見,規范條件對除動力電池外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生產企業,提出了生產規模工藝技術等多方面條件要求。
在《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征求意見稿)中,工信部提出,企業的研發經費不低于當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3%,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于實際產能的50%,應具有電池循環壽命、正負極材料振實密度、隔膜穿刺強度等產品質量檢測能力。
對于由多個單體電池或模組串并聯組成的電池組,應具有單體電池開路電壓、內阻等一致性評估能力,測量精度分別不低于1mV和1mΩ;鋰離子電池符合聯合國UN38.3測試要求的保證措施等等。工信部將篩選申請的企業公布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名單。
2018年12月17日,工信部發布關于擬公告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三批),包括遠東福斯特、上海比亞迪、振華新材、卓能新能源等11家企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