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車輛購置稅收入,1-7月1805億元;同期車船稅、船舶噸稅和煙葉稅三項稅收509億元。車購稅超車船稅3.5倍(因為509億元是三項稅收總和),車船稅、船舶噸稅和煙葉稅三項合計稅收,僅占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0763億元)的0.46%,如扣除船舶噸稅和煙葉稅兩項,則占比遠低于0.46%。因而在我國稅收界稱車船稅是“小稅種”云云。
車船稅是對車船所有者征收的一種財產稅。2012年我國有了第一部財產行為稅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車船稅雖是“小稅種”,但稅源分散、流動性強和管理難度很大。近年來稅務機關構建了“社會共治、源泉扣繳、聯網征收、便捷服務”四位一體車船稅管理體系。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許正中等專家學者,對此給與高度評價:稅務機關的這些措施,不僅有效加強了國家稅收征管和對納稅者的服務,而且較好地發揮了車船稅在引導綠色消費、調節財富分配、完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等方面,起了很好的積極作用。車船稅這個“小稅種”發揮了“大效應”。
政策引導綠色消費
我國車船稅,乘用車按排氣量為計稅依據,劃分了7檔稅額(見本文末的附注),這種累進稅制的實施,對我國汽車產品結構和技術路線、市場格局和產業發展,不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有著深遠的戰略影響。累進稅制的實施,“在引導綠色消費方面確實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如此解讀稅制的引導作用,這位負責人說:車船稅給予新能源汽車稅收減免,購新能源汽車“不僅享受政府補貼,還享受車船稅減免,性價比與同等配置的傳統燃油汽車高得多了”。稅收減免政策進一步強化了對綠色消費的引導,這位負責人介紹稱:2012年至2016年全國共有478.5萬輛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享受了稅收優惠,減免車船稅近10億元。
正向調節財富分配
汽車排氣量大小與其價格成正相關,按排氣量征收車船稅,不僅與車船稅稅額累進機制引導綠色消費政策導向一致,而且對于調節社會財富分配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調節功能效應顯現。
2016年全國2.0升排量以下的中小排量乘用車計稅車輛,占全部計稅乘用車的92%,其車船稅收入卻占全部乘用車車船稅收入的69%;而2.0升排量以上的乘用車計稅車輛,僅占全部計稅乘用車的8%,稅收收入占比31%。該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認為,數據表明,公眾選購車輛更青睞于中小排量汽車,中小排量汽車始終是主體車輛,大排量車仍占少數。
筆者手頭的數據也可佐證累進稅制的這一功能。去年1.6升(含)以下緊湊型小型(含微型)車銷售1760.70萬輛,1.6升以上至2.0升(含)中級車銷售581.41萬輛,2.0升以上至2.5升(含)中高級車銷售80.40萬輛,2.5升以上豪華車銷售15.18萬輛,這四個大類車型在乘用車總銷量之比例,分別為72.23:23.85:3.30:0.62。可見,累進稅制符合消費者對乘用車的認可程度,符合私家車的市場實際,緊湊型車是大眾接受的大眾車,中高級車和豪華車則是屬于小眾車。
小稅種發揮大效應
規范車船稅管理中,實現源泉扣繳是關鍵環節,稅務部門協同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實行共管共治,建立了機動車代收代繳機制,并通過“稅險同步”這一有效抓手,強化了源頭管控。“車主須先繳納車船稅才能開具交強險保單,也就是通常說的‘見稅出單’。”一家財產保險公司財務負責人如此評價。
目前,全國32個省市實現與保險公司聯網征收,“稅險聯網、自動計稅、實時監控”,信息管稅已經成為車船稅管理的重要抓手。車船稅在立法先行、信息管稅和便民服務等方面積累了有益經驗,使車船稅這個“小稅種”發揮了“大效應”,為推進稅收立法、完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完善財產稅制度等提供了有益借鑒。
附注:乘用車車船稅七檔稅額:
1/、1.0升(含)以下微型車,每輛年基準稅額:60元至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小型緊湊型車,每輛年基準稅額:300元至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中級車,每輛年基準稅額:360元至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含)中高級車,每輛年基準稅額:1200元至2400元;5/、2.5升以上至3.0升高級車,每輛年基準稅額:1200元至2400元;6/、3.0升以上至4.0升(含),豪華車,每輛年基準稅額:2400元至3600元;7/、4.0升以上豪華車,每輛年基準稅額:3600元至5400元。每檔車核定載客人數,都是9人(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