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3月13日)
l 關于印發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l 關于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庫存車輛產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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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2022年3月7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3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布工信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通知稱,現將《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行業(領域)、本地區實際,在標準化工作中貫徹執行。
《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總體要求、主要內容、組織實施等共三個方面,以及附件《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相關標準項目明細表》。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 年)》《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關于加強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現有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用于指導相關標準研制。
建設目標:
到2023 年底,初步構建起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重點研究基礎共性、終端與設施網絡安全、網聯通信安全、數據安全、應用服務安全、安全保障與支撐等標準,完成50 項以上急需標準的研制。
到2025 年,形成較為完善的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完成100 項以上標準的研制,提升標準對細分領域的覆蓋程度,加強標準服務能力,提高標準應用水平,支撐車聯網產業安全健康發展。
主要內容:
(一)標準體系框架圖。包括總體與基礎共性、終端與設施網絡安全、網聯通信安全、數據安全、應用服務安全、安全保障與支撐等6 個部分。
(二)重點領域及方向。包括總體與基礎共性標準、終端與設施網絡安全標準、網聯通信安全標準、數據安全標準、應用服務安全標準、安全保障與支撐標準。共六個重點領域及方向。
組織實施:
包括加快標準研制、實施動態更新、加強宣貫實施、深化國際合作共四項要求。
加快標準研制。在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車聯網產業發展專項委員會指導下,注重與智能網聯汽車、信息通信、電子產品和服務等相關標準體系的協調和銜接,以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為指導,組織產學研用各方協同推進標準研制工作。 實施動態更新。按照網絡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車聯網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趨勢,持續完善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為推進車聯網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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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庫存車輛產品的公示 2022年3月10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
3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公布“關于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庫存車輛產品的公示”。
公示稱,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和《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2022〕3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有關要求,現將2022年3月1日前已生產、上傳合格證,符合《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的庫存車輛產品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傳真、電子郵件形式反饋。
公示時間: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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