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1日-2月13日)
l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40批)公示 l 關于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管理規范 第2部分 回收服務網點》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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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40批)公示 2022年2月7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
2月7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公布《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40批)公示》。
公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JT/T1178.1-2018)落實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要求,現對通過技術審查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見附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40批公示)》的達標車型共1410款。其中,客車達標車型50款;乘用車達標車型(多用途乘用車)9款;載貨汽車達標車型877款;牽引車輛達標車型140款;掛車達標車型33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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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管理規范 第2部分 回收服務網點》意見的函 2022年2月10日 來源: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月10日,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公布“關于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管理規范 第2部分 回收服務網點》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4/SC27)組織起草的GB/T 38698.2《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管理規范 第2部分:回收服務網點》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管理規范 第2部分:回收服務網點(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引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作業要求、安全環保及應急要求共六個方面,以及附錄A(資料性)回收服務網點專業設施的技術要求;附錄B(資料性)回收服務網點作業規程。本文件規定了車用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的建設、作業以及安全環保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包、模塊及單體的回收服務網點,其他類型電池回收網點可參照執行(不包括鉛酸蓄電池)。
21世紀以來,能源短缺、環境污染、氣候變暖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巨大挑戰。交通行業作為化石能源消耗和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途徑之一,能源轉型迫在眉睫。由于全球各國政府和汽車企業高度重視汽車電動化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電動汽車產業因此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電動汽車也隨之大量涌入市場。動力蓄電池作為電動汽車的動力源,已然成為了影響電動汽車發展的核心零部件。隨著電動汽車在全球范圍內的迅速發展,動力蓄電池行業也因此成為了發展勢頭十分迅猛的產業之一。
動力蓄電池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其各部分的電性能如容量、內阻、荷電保持率、電池單體間的一致性等都會發生改變,進而導致穩定性持續降低,無法保證電動汽車的正常使用以及安全性,因此將對這類電池進行回收利用。隨著車用動力蓄電池的大量退役,電池回收利用也成為了汽車行業亟需解決的問題。但由于動力蓄電池回收產業尚不成熟,存在動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處理企業導致環境污染的風險。因此,動力蓄電池科學、環保的回收利用成為了行業發展的關鍵一環。
新能源汽車產業高速發展,廢舊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問題備受關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建設退役車用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梯次利用企業建設退役梯次利用電池回收服務網點來回收和貯存廢舊動力蓄電池,并規范移交至后端企業進行綜合利用。當前相關企業已開展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工作,但缺乏標準規范支撐政府開展回收服務網點建設管理核查。目前汽車生產企業直接將4S店作為回收服務網點,難以落實政策要求,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環保隱患,因此亟需出臺建設技術規范來指導相關企業規范建設回收服務網點。
我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方面已發布10項國家推薦性標準,尚無針對回收服務網點建設要求的標準。同時,《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管理政策僅對回收服務網點的建設和管理作出原則性規定,各環節相關細節要求尚未明確,相關企業在回收服務網點的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存在一定困難,因此有必要制定回收服務網點建設技術規范來為相關企業提供技術指導。為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運營,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10月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對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的回收服務網點建設、作業以及安全環保等方面提出了規范性要求,但缺乏一定的實操性。因此研制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的建設、作業、安全環保等環節技術標準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目前為止,尚無明確的政策和技術文件對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之前的收集、分類、裝卸搬運、包裝、運輸、存儲等環節進行規范。由于回收環節繁雜,涉及到的行業和企業較多,因此,迫切需要將整個回收利用過程規范化管理,并對回收過程中各個環節分別進行約束,因此制定本標準。其中,GB/T 38698《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管理規范》擬分為四個部分進行編制:
第1部分:包裝運輸規范。目的在于對退役車用動力電池的包裝與運輸過程進行規范。 第2部分:回收服務網點。目的在于指導企業如何建設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回收服務網點。 第3部分:裝卸搬運。目的在于指導裝卸搬運過程的合規性。 第4部分:存儲。目的在于規范退役車用動力電池的存儲過程。
本標準深入調研當前回收服務網點建設現狀,充分結合網點的職能要求,制定了網點的規范作業流程,并明確了網點收集、貯存、信息采集等作業的具體要求,同時重點強調了網點的安全環保要求,指導汽車生產企業和梯次利用企業規范建設和管理回收服務網點,推動完善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體系。
本標準的實施,能夠作為回收服務網點管理依據,支撐政府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管理,規范行業發展;指導有關企業合規建設網點,提升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率,促進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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