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12月12日)
l 關于規范旅居車輛《公告》申報要求的通知 l 關于公布第37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l 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51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四批)擬發布內容的公示 l 關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強道路旅客運輸非法違規運營精準協同治理工作的通知
|
關于規范旅居車輛《公告》申報要求的通知 2021年12月6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
12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印發“關于規范旅居車輛《公告》申報要求的通知”。
通知稱,為進一步規范旅居車輛《公告》產品準入申報工作,經請示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同意,現將旅居車輛產品準入申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關申報要求
1、申報《公告》產品準入的旅居車輛產品(含旅居掛車)應滿足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同時,旅居車輛的內部空間應設計合理,能夠滿足旅居生活功能的要求。至少應具備獨立的衛生設施使用空間;車內高度(車廂地板到車廂內頂蓬的距離)不低于1750mm;相關設備設施應在車內固定,方便操作使用。
2、旅居車輛(含旅居掛車)申報產品準入時,企業應提供車輛內部專用裝置、設施的具體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內部生活設施固定方式;供排水系統布置;車輛配備的報警裝置(煙霧、氣體等)及應急逃生口位置等。
3、旅居車輛(含旅居掛車)申報產品準入時,企業應提供相應的內部裝置照片和圖紙。包括:車內專用裝置設施布置簡圖、照片;車輛內部空間布置尺寸簡圖、車門尺寸標注簡圖。
二、實施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起,申報《公告》(第352批)的新產品應滿足以上要求;
2、對于已《公告》的旅居車輛產品,應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關車輛信息的補充和整改工作。
|
關于公布第37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2021年12月7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12月7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公布第37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 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178.1—2018)落實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要求,第37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已通過技術審查和公示,現予以發布。同時,根據上述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對于樣車噴涂總質量與申報總質量不一致的1個車型,予以公告撤銷。
列入附件《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7批)》的達標車型共1833款。其中,客車達標車型42款;乘用車達標車型(多用途乘用車)8款;載貨汽車達標車型1166款;牽引車輛達標車型161款;掛車達標車型456款。
|
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51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四批)擬發布內容的公示 2021年12月9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
12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公布“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51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四批)擬發布內容的公示”。
公示稱,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的有關要求,現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51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四批)擬發布內容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傳真、電子郵件形式或通過網上意見征求系統反饋意見。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5日。
申報本批《公告》新產品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737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605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31戶、三輪汽車生產企1戶。以上企業申報的新產品共計2555個,其中汽車產品2296個、摩托車產品258個、三輪汽車產品1個。申報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共有129戶企業的292個型號,其中純電動產品共102戶企業241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10戶企業29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17戶企業22個型號。
申報本批《公告》變更擴展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852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769戶、摩托車生產企業81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2戶。以上企業申報的變更擴展共計8897個,其中汽車產品8739個、摩托車產品150個、三輪汽車產品8個。
|
關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強道路旅客運輸非法違規運營精準協同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8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12月8日,交通運輸部網站公布“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強道路旅客運輸非法違規運營精準協同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稱,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推動落實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協同監管的通知》(交運發〔2020〕116號)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強道路旅客運輸非法違規運營精準協同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予以通知。
《通知》的有關事項包括以下五個方面:一、準確把握治理工作總體要求,二、精準排查非法營運車輛和企業,三、依法從嚴懲處非法營運行為,四、加強跨區域違規運營車輛監管,五、推進形成協同共治工作格局。
《通知》關于準確把握治理工作總體要求指出,道路旅客運輸非法營運車輛流動性高、隱蔽性強,嚴重影響了道路運輸安全運行,擾亂了道路運輸市場秩序;違規運營車輛跨區域、跨部門協同監管不到位,增大了道路旅客運輸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道路旅客運輸非法違規運營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遵循科技助力、精準排查、從嚴懲處、協同聯動的基本思路,以往返線路、駐點位置、客源渠道相對固定,但未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大中型客車為重點,統籌兼顧7至9座小型客車,積極轉變管理方式,創新治理方法,全面壓緊壓實非法違規運營治理工作責任,推動實現非法違規運營治理由線下巡查式向線上線下精準化查控轉變、由單一部門獨立開展向多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轉變,著力提升治理能力和監管水平,依法嚴肅查處非法違規運營車輛和企業,凈化道路運輸市場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點:
一是創新方法,實施精準排查。《通知》提出,發揮大數據技術優勢,對高頻次進出本省的大中型客車及7至9座小型客車數據進行系統比對,逐車核實或實地查證,排除營運客車和自備自用客車后,形成“高度疑似非法營運客車”“高度疑似非法營運企業”清單表,推動實現非法營運車輛及企業智能精準排查,有效支撐跨部門、跨區域的聯合監管。
二是靶向發力,依法嚴格查處。《通知》要求,依托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對“高度疑似非法營運客車”可能出現的地點、路段和時間進行動態跟蹤,定向布置執法力量,實施精準打擊,切實提升治理效果。在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堅持疏堵結合,明確查實非法營運客車的治理出口,推動形成非法營運安全隱患閉環治理機制。
三是聚焦問題,規范異地經營。《通知》強調,通過高速公路聯網收費、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道路運政管理、包車客運管理4個系統中客車數據的比對分析,及時發現客運車輛動態監控設備異常、未辦理包車牌、實際運營省份未備案、長期違規異地運營等突出問題,推動建立“異常運營客車”清單,加強重點監管和跨區域聯合監管。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利用“電子圍欄”,創新客運車輛異地運營監管方式。
四是多方參與,形成共治格局。《通知》提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基層社區等組織作用,積極拓寬監督舉報渠道,大力宣傳非法違規運營危害性,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著力營造非法違規運營治理良好氛圍,引導社會公眾自覺抵制乘坐非法違規運營車輛,推動形成部門協同、區域聯動、公眾參與、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