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11月21日)
l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7批)公示 l 公開征求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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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7批)公示 2021年11月16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
11月16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公布《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7批)公示》。
公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JT/T1178.1-2018)落實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要求,現對通過技術審查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見附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7批公示)》的達標車型共1836款。其中,客車達標車型42款;乘用車達標車型(多用途乘用車)8款;載貨汽車達標車型1166款;牽引車輛達標車型161款;掛車達標車型45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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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征求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2021年11月18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
11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公布“公開征求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推動行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組織修訂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截至日期為2021年11月28日。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二、工藝技術和質量管理,三、產品性能,四、安全和管理,五、資源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六、衛生和社會責任,七、監督和管理,八、附則。
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優化布局、規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質量、鼓勵創新、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本規范條件。本規范條件是鼓勵和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申請與審核、監督管理、附則等共四章二十條。
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 年本)》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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