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11月7日)
l 關于公布第36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l 第六屆海南新能源車展暨新能源汽車下鄉海口專場活動盛大開幕 l 關于規范《公告》客車類產品準入申報要求的通知 l 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9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0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二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八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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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第36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2021年11月1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11月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公布第36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178.1—2018)落實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第36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已通過技術審查和公示,現予以發布。
附件《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6批)》的達標車型共2875款。其中,客車達標車型89款;乘用車達標車型(多用途乘用車)4款;載貨汽車達標車型1910款;牽引車輛達標車型242款;掛車達標車型63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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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海南新能源車展暨新能源汽車下鄉海口專場活動盛大開幕 2021年11月1日 來源:中國汽車工業協會 |
11月1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網站發布消息《第六屆海南新能源車展暨新能源汽車下鄉海口專場活動盛大開幕》。
消息稱,2021年10月29日,以綠色、低碳、智能、安全——一步跨入“新”時代,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主題的“2021第六屆海南新能源汽車及電動車展覽會暨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下鄉海口專場活動”在海南國際會展中心盛大開幕。
今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車勢頭強勁,累計銷售突破200萬輛,達215.7萬輛,同比增長1.9倍,市場滲透率繼續維持歷史高位,已攀升至11.6%。全年預計有望超過300萬輛,增速超過100%,新能源汽車已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總工程師許海東在發言中指出,去年下半年開始的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自啟動以來,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有效助力了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加速回暖。今年新一輪下鄉活動已在4月再度揚帆起航。先后在江蘇溧陽、重慶、南京、湖北十堰、廣西柳州舉行。今年共計24家企業的68款車型入圍,在保障供給質量的基礎上極大豐富了車型選擇,切實惠及廣大縣城、鄉村消費者。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至9月,下鄉車型累計銷售60.7萬輛,較同期增長2.2倍,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改善農村出行條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海口市人民政府王品文副秘書長在開幕式致辭中用一系列數字說明了海口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情況。截至9月底,海口市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1.75萬輛,完成年度推廣任務目標的118.5%,提前超額完成省下達年度任務;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5.5萬輛,占全市汽車保有量的5.95%,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今年1至9月,全市新建充電樁4307根,累計建設充電樁1.78萬根,其中公共樁7410根、自用樁9721根和專用樁669根,總體“車樁比”達到2.96:1,基本實現“車樁相伴,協同發展”。他表示,下一步,海口市將通過“組合拳”的方式,深耕新能源汽車發展。一是通過政策和市場雙重手段,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高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二是提高充換電服務能力,尋求充電樁進小區重點問題破局;三是狠抓世界新能源汽車體驗中心重點項目建設,確保項目按時保質推動。
截止10月,2021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已完成瓊中、東方、定安、澄邁、昌江、文昌等6個市縣10場活動,得到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群眾積極觀展。本次新能源汽車下鄉海口專場活動是第7站,后續還將在瓊海、三亞等地舉行下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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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公告》客車類產品準入申報要求的通知 2021年11月3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
11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印發“關于規范《公告》客車類產品準入申報要求的通知”。
通知稱,為準確貫徹落實九部委《關于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21〕73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要求,經請示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同意,現將進一步規范《公告》客車類產品準入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在車輛后部布置行李區的公路客車應嚴格按照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標準相關技術要求進行檢驗檢測和產品準入申報。企業申報產品準入時,應提供相關行李存放區尺寸、隔斷情況/強度、布置簡圖等信息。
二、在相關農村客運車型標準出臺前,對于車長小于等于7.5m 的其他客車及車長超過7.5m 的客車產品,暫不允許在后部設立封閉的載貨空間。如果車輛后部有盲窗或類似結構時,企業應在申報《公告》產品準入時,提供相關內部照片、圖紙等說明材料。
三、《公告》內在車輛后部設有盲窗的客車產品(見附件)應盡快補充車輛內部結構照片、圖紙予以說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產品,應在2021年12月1日前通過變更擴展完成整改申報。
附件《需整改車型名單(截至2021年11月2日)》中需整改車型共75款,涉及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南京金龍客車制造有限公司、中車時代電動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順達客車有限公司、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廣州廣汽比亞迪新能源客車有限公司、天津廣通汽車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衡陽智電客車有限責任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江蘇常隆客車有限公司、寧波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廣州穗景客車制造有限公司、常德中車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無錫中車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北汽(常州)汽車有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車有限公司、江蘇常隆客車有限公司、丹東黃海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共21家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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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9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0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二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八批)的公告 2021年11月5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11月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9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0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二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八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9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0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二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八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9批)》第一部分新產品的企業有:汽車生產企業共114家、民營改裝車生產企業共464家、超限車生產企業6家。上述企業的諸多新車型產品詳見附件1。
列入附件2《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0批)》的車型包括:一、新發布車型:(一)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產品技術要求的新能源車型共171款;(二)其它新能源車型48款。二、變更擴展車型:(一)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產品技術要求的新能源車型共143款;(二)其他新能源車型共7款。三、移除車型:(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責令整改通知書》(工信整改通裝[2021]133、134號),自2021年10月11日起,將下列產品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移除車型共2款。
列入附件3《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二批)》的車型共258款:
一、節能型汽車車型24款。即天然氣重型商用車24款。
二、新能源汽車車型203款。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3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155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9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36款。
列入附件4《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八批)》的車型共263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210款。包括:乘用車車型51款,客車車型36款,貨車車型28款,專用車車型95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13款。包括:乘用車車型8款,客車車型1款,貨車車型1款,專用車車型3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40款。包括:乘用車車型9款,貨車車型8款,專用車車型2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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