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9月12日)
l 關于2016至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公示 l 關于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的通知 l 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7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8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六批)的公告 l 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48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一批)擬發布內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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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至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公示 2021年9月6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
9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公布《關于2016至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公示》。
公示稱,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財辦建〔2021〕40號)等文件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開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工作。8月23日-9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了技術審查,形成了《關于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技術審核初審情況的報告》。
公示時間:2021年9月6日至9月12日。
各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詳見附件1至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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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的通知 2021年9月9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9月9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的通知》。
通知稱,近期,部分網約車平臺公司招募或誘導未取得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帶車加盟”,開展非法營運,嚴重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影響行業安全穩定,損害司乘人員合法權益。2021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明確要求,促進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精神,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促進網約車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予以通知。
《通知》的有關事項包括: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二、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三、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四、保障司乘人員合法權益;五、維護行業安全穩定。共五個方面。
依法合規經營是保障網約車運營安全的前提條件,是保障司乘人員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基本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制定網約車合規化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細化舉措,切實推進合規化工作。要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兩手并重,優化審批流程,強化服務,堅決破除許可辦理的“玻璃門”“旋轉門”等現象,為符合準入條件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及駕駛員辦理許可提供便利。從2021年9月起,部將每月公布36個中心城市網約車合規率情況。對因許可辦理拖延等問題導致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未能合規化的城市,部將向社會公開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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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7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8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六批)的公告 2021年9月10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9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7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8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六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7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8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六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7批)》第一部分新產品的企業有:汽車生產企業共120家、民營改裝車生產企業共419家、低速汽車生產企業1家。上述企業的諸多新車型產品詳見附件1。
列入附件2《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8批)》的車型包括:一、新發布車型:(一)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產品技術要求的新能源車型共180款;(二)其它新能源車型64款。二、變更擴展車型:(一)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產品技術要求的新能源車型共72款;(二)其他新能源車型共7款。
列入附件3《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批)》的車型共232款:
一、節能型汽車車型8款。即天然氣重型商用車8款。
二、新能源汽車車型款。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2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204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8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10款。
列入附件4《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四十六批)》的車型共288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254款。包括:乘用車車型63款,客車54款,貨車32款,專用車105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15款。包括:乘用車車型9款,客車車型5款,專用車車型1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19款。包括:乘用車車型1款,客車車型6款,貨車車型8款,專用車車型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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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48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一批)擬發布內容的公示 2021年9月9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
9月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公布“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48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一批)擬發布內容的公示”。
公示稱,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的有關要求,現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48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一批)擬發布內容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傳真、電子郵件形式或通過網上意見征求系統反饋意見。
申報本批《公告》新產品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827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667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58戶、三輪汽車生產企2戶。以上企業申報的新產品共計3120個,其中汽車產品2781個、摩托車產品335個、三輪汽車產品4個。申報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共有132戶企業的318個型號,其中純電動產品共103戶企業266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13戶企業23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16戶企業29個型號。
申報本批《公告》變更擴展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910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788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19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3戶。以上企業申報的變更擴展共計10458個,其中汽車產品10157個、摩托車產品288個、三輪汽車產品1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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