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終于生效,實際上自2014年7月31日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取消備案制”的文件下達之后,原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就已開始落幕。這應該是一個必然的結果。2005年相關部門打著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幌子,撿起了當年被歐盟廢黜的汽車銷售法規,推出了中國的“品牌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一經生效,外資企業就以“備案”為“緊箍咒”堅決貫徹之。實際其所起的作用是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某種程度也損害了經銷商的利益。當然,現在再論其功過是非已無意義了。
那么新辦法生效之后有哪些影響呢?應該說,這是一個漸進而漸變的市場效應。眼前看得見的變化是一家4S店可以賣多個品牌的車,還可以修多個品牌的車。因此,從中長期看,傳統的4S店的概念會逐漸淡化和異化,但消費者還可能習慣地稱賣車店為4S店,因為畢竟4S店已培育了十多年了,至少賣掉了上億輛汽車,但4S店不再具有以前單品牌的銷售、售后服務、信息反饋的功能了。因此,可以說性質有所變化。
新的汽車銷售店可以和多個整車企業打交道,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靈活安排自己的生意。誰的市場好就賣誰的車、誰的車型利潤高就賣誰的車、誰的車型市場有前途就進誰的車……。這就是俗話所說的隨行就市。具體而言,各家都有自己的生意經,比如可以在自己掌控范圍內,靈活地調整價格,或通過內部交易產生規模效應,從廠方得到可觀的返點。同時經銷商們懂得如何適度布置自己的網點,而不會像過去的車企那樣,不顧經銷商死活,過度布點,自己漁翁得利。
另外在維修方面,原先專修某品牌車型的4S店,就逐步演變為什么車型都可以修,什么品牌配件都可以經營(除了偽劣件),原來按整車企業要求建立的維修站過剩能力就可以盤活了,諸如機位和烤漆房的利用率也可以提高等等。
經銷商所有這些市場開發的結果是破除了行業壟斷。同時,行業壟斷的破除也促進市場開發和創新進入一個良性發展階段,從而誕生一個公平競爭格局的市場。最終使消費者得到最大的好處。
幾十年來改革開放的歷史說明,凡是符合市場規律的政策就具有生命力,否則就會落到被淘汰或被市場遺忘的命運,即便有的打著“反壟斷”的旗號,搞出所謂“同質配件認證”等行業奇聞,企圖渾水摸魚,那也只能淪為市場笑柄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