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
l 關于公布第24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l 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2部分:怠速起停系統》征求意見的函 l 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3部分:汽車空調》征求意見的函 l 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4部分:制動能量回收系統》征求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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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第24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2020年9月18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9月18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公布第24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178.1—2018)落實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第24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已通過技術審查和公示,現予以發布。
同時,根據上述文件和《交通運輸部關于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扎實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有關規定,以及《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JT/T 1178.1—2018)和《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2部分:牽引車輛與掛車》(JT/T 1178.2—2019)有關標準條款的實施要求,已發布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中有2834個車型因不符合相關標準過渡要求,現予以撤銷。
列入附件1《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24批)》的車型共3478款。其中,客車車型99款、乘用車(多用途乘用車和輕型客車)車型40款、載貨汽車車型2550款、牽引車輛車型380款、掛車車型409款。
列入附件2《不符合相關標準過渡要求予以撤銷的車型》的車型共283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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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2部分:怠速起停系統》征求意見的函 2020年9月18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9月18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2部分:怠速起停系統》征求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節能分標委組織制定的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2部分:怠速起停系統》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請各相關單位及專家提出寶貴意見,并將意見和建議回復至分標委秘書處及標準起草單位。
征求意見時間: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7日
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2部分:怠速起停系統》(征求意見稿),規定了乘用車怠速起停系統節能效果的評價方法;適用于具有怠速起停系統的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車輛,不適用于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本標準是貫徹落實《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保障乘用車第五階段燃料消耗量標準實施的重要措施。通過規定節能駕駛指示裝置節能效果的評價方法,促進我國先進節能技術發展和應用,持續降低我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保障 2025年我國乘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 4 升/百公里的目標實現。
本標準制定主要依據 GB 27999—2019中提出的“4.1.8對采用一種或多種循環外技術/裝置的車輛,其車型燃料消耗量可相應減去一定額度”規定。其中,循環外技術/裝置是指在實際使用中具有明顯節能效果、但在現有試驗方法中無法(完全)測量的技術/裝置。循環外技術標準的制定主要基于鼓勵先進、寧缺毋濫、可量化評價原則,依據實際的測量值對車型的循環外技術節能效果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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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3部分:汽車空調》征求意見的函 2020年9月18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9月18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3部分:汽車空調》征求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節能分標委組織制定的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3部分:汽車空調》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請各相關單位及專家提出寶貴意見,并將意見和建議回復至分標委秘書處及標準起草單位。
征求意見時間: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7日
《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3部分:汽車空調》(征求意見稿)規定了乘用車汽車空調的節能效果評價方法;適用于具有汽車空調的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燃用汽油或柴油的M1類車輛,不適用于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本標準是貫徹落實《規劃》、保障乘用車第五階段燃料消耗量標準實施的重要措施。標準制定主要依據GB 27999—2019中提出的“4.1.8對采用一種或多種循環外技術/裝置的車輛,其車型燃料消耗量可相應減去一定額度”規定。其中,循環外技術/裝置是指在實際使用中具有明顯節能效果、但在現有試驗方法中無法(完全)測量的技術/裝置。循環外技術標準的制定主要基于鼓勵先進、寧缺毋濫、可量化評價原則,依據實際的測量值對車型的循環外技術節能效果進行評價。
本標準是貫徹落實《規劃》的重要措施。通過規定高效汽車空調節能效果的評價方法,促進我國先進節能技術發展和應用,持續降低我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保障2025年我國乘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4.0升/百公里的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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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4部分:制動能量回收系統》征求意見的函 2020年9月18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9月18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4部分:制動能量回收系統》征求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節能分標委組織制定的汽車推薦性國家標準《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4部分:制動能量回收系統》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請各相關單位及專家提出寶貴意見,并將意見和建議回復至分標委秘書處及標準起草單位。
征求意見時間: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7日
《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節能效果評價方法 第4部分:制動能量回收系統》(征求意見稿)規定了乘用車制動能量回收系統節能效果的評價方法;適用于具有制動能量回收系統的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車輛,不適用于純電動汽車及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本標準是貫徹落實《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保障乘用車第五階段燃料消耗量標準實施的重要措施。通過規定節能駕駛指示裝置節能效果的評價方法,促進我國先進節能技術發展和應用,持續降低我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保障2025年我國乘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4升/百公里的目標實現。
標準制定主要依據GB 27999—2019中提出的“4.1.8 對采用一種或多種循環外技術/裝置的車輛,其車型燃料消耗量可相應減去一定額度”規定。其中,循環外技術/裝置是指在實際使用中具有明顯節能效果、但在現有試驗方法中無法(完全)測量的技術/裝置。循環外技術標準的制定主要基于鼓勵先進、寧缺毋濫、可量化評價原則,依據實際的測量值對車型的循環外技術節能效果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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