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5月3日)
l 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1批)》的公告 l 關于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五批)》的公告 l 關于確認重型城市車輛產品國六排放情況的通知 l 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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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1批)》的公告 2020年4月27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4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布“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1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規定,現將許可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1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5批)予以公告。
申報本批《公告》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779戶,新產品共計3429個。
經企業準入條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準新設立專用汽車生產企業4戶。經裝備中心最終審核,共有767戶生產企業(其中:汽車生產企業630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36戶、低速汽車生產企業1戶)的3349個產品(其中:汽車產品2958個、摩托車產品390個、三輪汽車產品1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依據同一型號判定原則歸納后,通過技術審查的產品共計2664個(其中:汽車產品2398個、摩托車產品265個、三輪汽車產品1個)。
同時,本批公告中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5批)》,共包括77戶企業243個車型,其中純電動產品共74戶企業232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3戶企業5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6戶企業6個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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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五批)》的公告 2020年4月28日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 |
4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布“關于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五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確定了《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五批)》,現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五批)》的車型共152款。其中:一、節能汽車車型34款(輕型商用車車型2款、重型商用車車型32款)。二、新能源汽車車型118款。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5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102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8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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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確認重型城市車輛產品國六排放情況的通知 2020年4月23日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
4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印發《關于確認重型城市車輛產品國六排放情況的通知》。
通知稱,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要求,相關城市車輛產品應于2020年7月1日滿足國六階段排放要求。請相關企業盡快核實產品情況,現將具體產品名單公示如下(見附件),請抓緊安排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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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年4月28日 來源: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 |
4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印發《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稱,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促進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輕型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銷售和注冊登記。未經批準,各地不得提前實施國家確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并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領域推廣應用。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財政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等參與)
三、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提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中央財政統籌車輛購置稅等現有資金渠道,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引導重點地區完成淘汰100萬輛的目標任務。有關重點地區要認真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盡快研究出臺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經濟補償措施。(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有關省市人民政府負責)
四、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優化車輛交易登記等制度,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擴大二手車出口業務,修訂出臺《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發揮汽車維修電子檔案系統作用,支撐二手車交易,加快二手車流通,帶動新車消費。加強二手車行業管理,規范二手車經銷企業行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征收增值稅。(商務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用好汽車消費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積極主動履職,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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