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6日-4月12日)
l 公開征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l 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l 關于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l 國六車(機)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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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征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2020年4月7日 來源:工信部 |
4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公開征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需要,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0年5月7日前反饋意見。
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我部組織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以下簡稱《準入規定》)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形成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決定》)。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修改的必要性 為規范新能源汽車生產活動,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我部于2017年發布實施《準入規定》。《準入規定》發布實施以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能力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展變化,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對《準入規定》部分條款進行修改。
二、主要修改內容 (一)刪除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為更好激發企業活力,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給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更大發展空間,刪除了第五條以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等附件中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相關內容,降低企業準入門檻。同時,強化對企業生產一致性和售后服務保障能力的要求。 (二)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0號)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生產企業連續兩年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特別公示。《準入規定》關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特別公示的要求應與其保持一致。
(三)刪除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準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過渡期臨時條款主要適用于《準入規定》實施前已獲得準入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遵守有關過渡性規定,目前過渡期已經結束。
(四)刪除新建純電動車乘用車生產企業應同時滿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管理規定》的條款。發展改革委已于2019年實施《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新建純電動乘用車投資項目需遵守該規定,《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管理規定》不再予以適用。
同時,根據上述條款的修改,《決定(征求意見稿)》對《準入規定》的部分附件作出相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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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2020年4月10日 來源:財政部、稅務總局 |
4月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稱,為促進汽車消費,現就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范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臺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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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2020年4月10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
4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公布“關于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公示稱,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令 第44號)要求,現將企業遞交的2019年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公示。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0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附件《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公示)》包括:表1:2019年度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涉及119家國內生產企業;表2:2019年度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涉及27家進口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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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六車(機)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20年04月10日) 2020年4月3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實施國家《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標準)》(GB18352.6-2016)與《重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與測試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國環規大氣〔2016〕3號)要求,有關企業在我中心平臺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達到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機)環保信息(包括排放檢驗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
截至2020年4月9日,國六輕型車、重型車環保信息公開情況分別如下:
輕型車:共有241家企業5897個車型(17593個信息公開編號)18540593輛車進行了輕型車國六環保信息公開,與上周匯總環比增加73個車型、308292輛車(占輕型車信息公開環比增加總數96.3%)。其中,國內生產企業217家、5276個車型、17513225輛,國外生產企業24家、621個車型、1027368輛;輕型汽油車企業233家、5292個車型、17901672輛,輕型混合動力車企業41家、224個車型、549023輛,輕型柴油車企業19家、252個車型、76362輛,輕型燃氣車企業9家、127個車型、13137輛。
重型車:共有401家整車生產企業的9504個車型143335輛車進行了重型車國六環保信息公開,與上周匯總環比增加319個車型、9074輛車(占重型車信息公開環比增加總數13.8%)。31家發動機生產企業的536款發動機型按重六標準完成型式檢驗(重型柴油機452款,重型燃氣機84款),其中71款機型自愿進行了環保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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