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
l 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許可證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l 關于實施疫情防控期間《公告》管理便企服務措施的通知 l 國六車(機)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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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許可證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0年3月18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3月18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許可證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公告稱,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推動各地有序恢復交通運輸秩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許可證件管理工作,有效支撐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于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但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許可證件換發手續的,允許相關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的許可證件有效期自動向后延續至疫情解除后45天。其間,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對未按時履行許可證件換發手續的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實施處罰。疫情解除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有關道路運輸企事業單位及時辦理許可證件換發手續。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向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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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施疫情防控期間《公告》管理便企服務措施的通知 2020年3月18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
3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印發《關于實施疫情防控期間《公告》管理便企服務措施的通知》。
通知稱,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給車輛生產企業在履行《公告》管理中帶來的實際困難,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署,現就實施疫情防控期間《公告》管理便企服務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新申報產品,6月30日前,允許企業使用研發驗證測試結果替代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報告。企業應提交承諾,承諾相關測試結果真實有效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在三個月內補充提交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報告。
企業可通過“《公告》數據申報管理系統”在線提交相關承諾;并在填寫產品檢驗項目統計表及檢測報告時,選擇并提交“企業研發驗證報告”。
二、對于已許可產品參數擴展變更,6月30日前,允許企業備案時暫不報送相關檢測報告,可實行容缺受理、先辦后補。企業應提交承諾,承諾備案后三個月內補充提交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報告。企業可通過“《公告》數據申報管理系統”在線提交相關承諾。
三、針對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生產企業由于供應鏈問題導致的更換零部件供應商等迫切需求,我中心將加快受理企業申請,壓縮《公告》審查時間,視情況提請增加產品《公告》發布頻次。
四、延長企業準入整改期限,對于企業準入審查結論為不通過、目前需要進行整改的企業,可在原整改期限基礎上再延長三個月。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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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六車(機)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20年03月20日) 2020年3月20日 來源: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實施國家《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標準)》(GB18352.6-2016)與《重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與測試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國環規大氣〔2016〕3號)要求,有關企業在我中心平臺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達到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機)環保信息(包括排放檢驗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
截至2020年3月19日,國六輕型車、重型車環保信息公開情況分別如下:
輕型車:共有229家企業5622個車型(16473個信息公開編號)17577686輛車進行了輕型車國六環保信息公開,與上周匯總環比增加124個車型、198980輛車(占輕型車信息公開環比增加總數95.2%)。其中,國內生產企業205家、5018個車型、16604031輛,國外生產企業24家、604個車型、973655輛;輕型汽油車企業223家、5066個車型、16986140輛,輕型混合動力車企業41家、214個車型、515353輛,輕型柴油車企業16家、221個車型、64174輛,輕型燃氣車企業8家、120個車型、11620輛。
重型車:共有376家整車生產企業的8595個車型115622輛車進行了重型車國六環保信息公開,與上周匯總環比增加292個車型、9207輛車(占重型車信息公開環比增加總數14.8%)。31家發動機生產企業的518款發動機型按重六標準完成型式檢驗(重型柴油機438款,重型燃氣機80款),其中71款機型自愿進行了環保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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