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9月15日)
l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l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l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征求對《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l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車(機)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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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9年9月9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9月9日,交通運輸部網站公布“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規范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在系統總結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結束。從2020年1月1日起,試點企業可按照《辦法》規定要求,申請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縣級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應按照《辦法》,對符合相關條件要求的試點企業,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未納入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范圍的經營者,可按照《辦法》申請經營許可,依法依規從事網絡貨運經營。
《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經營管理、監督檢查共三章三十條。《辦法》規定,鼓勵網絡貨運經營者利用大數據、云計算、衛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術整合資源,應用多式聯運、甩掛運輸和共同配送等運輸組織模式,實現規模化、集約化運輸生產。鼓勵組織新能源車輛、中置軸模塊化汽車列車等標準化車輛運輸。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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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19年9月10日 來源:工信部 |
9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引導和規范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運營,我們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現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19年9月24日前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建設要求、作業要求、安全環保要求等共七個方面,以及附錄A廢舊動力蓄電池安全判定檢測項目、附錄B回收服務網點作業規程。
本指南提出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以及報廢的梯次利用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作業以及安全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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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征求對《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2019年9月11日 來源:工信部 |
9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征求對《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為了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快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第44號令,以下簡稱《積分辦法》)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國汽車產業發展實際,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起草了《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9年10月11日前反饋意見。
2017年9月《積分辦法》發布和實施以來,在引導汽車行業提高節能技術水平、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按照《積分辦法》的規定,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同時,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積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了更好發揮《積分辦法》的作用,促進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對《積分辦法》進行修訂。
2019年7月9日,《積分辦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通過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其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以下五個方面:一是修改了傳統能源乘用車適用范圍,二是公布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車車型積分計算方法,三是完善了傳統能源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引導和積分靈活性措施,四是更新了小規模企業核算優惠,五是將《積分辦法》中“質檢總局”修改為“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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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車(機)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19年09月12日) 2019年9月12日 來源:生態環境部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實施國家《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標準)》(GB18352.6-2016)與《重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與測試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國環規大氣〔2016〕3號)要求,有關企業在我中心平臺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達到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機)環保信息(包括排放檢驗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
截至2019年9月11日,國六輕型車、重型車環保信息公開情況分別如下:
輕型車:共有128家企業3081個車型(7185個信息公開編號)8276394輛車進行了輕型車國六環保信息公開,與上周匯總環比增加77個車型、339095輛車。其中,國內生產企業110家、2658個車型、7713418輛,國外生產企業18家、423個車型、562976輛;輕型汽油車企業126家、2837個車型、8020163輛,輕型混合動力車企業32家、148個車型、240211輛,輕型柴油車企業4家、69個車型、14899輛,輕型燃氣車企業2家、27個車型、1121輛。
重型車:共有180家整車生產企業的3525個車型6008輛車進行了重型車國六環保信息公開,與上周匯總環比增加185個車型、701輛車。23家發動機生產企業的399款發動機型按重六標準完成型式檢驗(重型柴油機337款,重型燃氣機62款),其中62款機型自愿進行了環保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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