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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政策信息跟蹤
(2018年11月)
目錄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中心:關于《公告》申報系統升級的通知…………………………… 2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補充)
情況的公示……………………………………………………………………………………… 2
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關于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的公告………………………… 3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批)公示……………………… 3
工業和信息化部: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企業名單(第五批)……4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3批)》的公告…… 4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第二十一批)和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公告……………… 4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的公告………… 5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5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管
理規定(暫行)》的通知……………………………………………………………………… 6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重點任務揭榜工作方案》的通
知………………………………………………………………………………………………… 7
工業和信息化部: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14批)
的車輛新產品公示告………………………………………………………………………………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實現普通貨運車
輛全國異地檢測工作方案》的通知……………………………………………………………… 8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11月16日)………9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三批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名單
的通知……………………………………………………………………………………………… 9
機械行業、汽車行業、電器電子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公示征求意見……9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名單的公示……9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2018年11月23日)10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中心:關于《公告》申報系統升級的通知
2018年09月27日 來源:工信部
10月30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中心印發“關于《公告》申報系統升級的通知”。
通知稱,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等標準的要求,《公告》申報系統已完成系統升級準備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1、系統升級工作自2018年10月30日開始。請各企業及檢測機構重新加載企業信息庫,及時更新系統。
2、此次系統升級主要更新的內容:
(1)汽車部分新增了重型柴油車國六申報參數,如PEMS車輛類型、中冷器型式、后處理型式等;新增了重型汽車排氣污染物GB17691-2018(國Ⅵ)等檢驗項目選項。
(2)摩托車部分更新了輪距、排放水平及依據標準等公告參數;增加及變更了部分備案參數名稱;刪除“排氣污染物(雙怠速法)GB14621-2011”等作廢的檢驗項目;在“電動摩托車安全要求”項目下面增加了“電機及控制器”檢驗項目選項。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補充)情況的公示
2018年9月26日 來源:工信部
9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補充)情況的公示》。
公示稱,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關于開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開展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補充清算審核工作。9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組織專家對上次未審核的浙江省、陜西省、深圳市上報的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申請材料進行了技術審查,形成了《關于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補充)清算審核初審的報告》。
現將初審報告中的審核結果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意見反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
公示時間: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
該公告顯示,此次補充清算結果中,2016年,企業共計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數10952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26.6億元,專家組核定的推廣10876輛,減去了76輛不符合補貼要求的車型,應清算補貼26.5億元。
2017年,企業共計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數85717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27.5億元,專家組核定的推廣78011輛,減去了7706輛不符合補貼要求的車型,應清算補貼24.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批次并非為2016年的全部補貼車型,此前已有4批公示發放。2016-2017年補貼,包括最新于9月26日公示的這批在內,工信部累計已經發布5批,涉及新能源汽車51.5萬輛,補貼金額高達498.3億元。
市場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的公告
2018年10月30日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海關總署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相關規定,現就缺陷產品召回管理相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市場監管總局和海關總署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海關總署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并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報。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市場監管總局向海關總署通報,由海關總署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海關總署不再受理企業缺陷產品召回備案申請,本公告發布前已經受理的召回備案材料移交市場監管總局處理。企業與消費者可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samr.saic.gov.cn)和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www.dpac.gov.cn)了解有關信息。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批)公示
2018年9月28日 來源: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
10月31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發布《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批)公示》。
公示稱,根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1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辦運〔2017〕31號)等有關規定和交通運輸部關于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的統一部署,現對通過技術審查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批)》進行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汽車運輸研究中心反映。
列入《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第3批)》的車型共有包括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的46款客車車型;包括安徽華菱汽車有限公司等77家企業的640款貨車車型。
工業和信息化部: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企業名單(第五批)
2018年11月1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以公告發布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企業名單(第五批)。
公告稱,為推動我國鉛蓄電池行業可持續發展,依據《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及《鉛蓄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15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鉛蓄電池行業規范管理工作。經企業申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專家審核、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以及網上公示等程序,12家企業列入《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企業名單(第五批)》,現予以公告。
列入《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企業名單(第五批)》的企業有:上海西恩迪蓄電池有限公司、江蘇康麗欣電池有限公司、浙江長興永誠電源有限公司、長興匯能電源有限公司、臥龍電氣集團浙江燈塔電源有限公司、浙江巨江電源制造有限公司、巨江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動力寶電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泉州市圣能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奧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豐日電源有限公司、廣東志成冠軍集團有限公司仁化分公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3批)》的公告
2018年11月5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3批)》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規定,現將許可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3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8年第11批)予以公告。
申報本批《公告》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494戶,新產品共計1370個。經企業準入條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準新設立專用汽車生產企業20戶。經裝備工業發展中心最終審核,共有459戶生產企業(其中:汽車生產企業385戶、摩托車生產企業73戶、低速汽車生產企業1戶)的1262個產品(其中:汽車產品1080個、摩托車產品179個、三輪汽車產品3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依據同一型號判定原則歸納后,通過技術審查的產品共計1001個(其中:汽車產品867個、摩托車產品131個、三輪汽車產品3個)。
同時,本批公告中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8年第11批)》,共包括77戶企業的161個車型,其中純電動產品共66戶企業132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13戶企業22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6戶企業7個型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一批)和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公告
2018年11月6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一批)和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進行了審查。現將《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一批)、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一批)》中共有294款車型。其中:一、純電動汽車(共255款車型):(一)乘用車:包括北汽(廣州)汽車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的32款車型。(二)客車:包括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企業的116款車型。(三)貨車:包括安徽華菱汽車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的9款車型。(四)專用車:包括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48家企業的98款車型。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共29款車型):(一)乘用車:包括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的12款車型。(二)客車:包括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的17款車型。三、燃料電池汽車(共10款車型):(一)客車:包括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的8款車型。(二)專用車:包括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的2款車型。
附件2“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中共有包括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59家企業的157款車型被撤銷《目錄》。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的公告
2018年11月7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令)、《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工信部產業, 〔2012〕34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予以公告。
對于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需通過39號令《準入審查要求》的考核。
附件《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中共有包括天津天汽集團美亞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等27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
2018年11月8日 來源:六部委
1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六部委《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
通知稱,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多數產品屬于道路機動車輛,但生產使用未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產品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近年來,部分地區出現低速電動車大規模生產使用情況,其無序增長加劇了城市擁堵,由其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態勢,嚴重影響城市綠色交通、慢行交通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從源頭上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清理整頓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11月)為調查摸底階段,第二階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為整改階段,第三階段為清理整頓階段。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區域低速電動車產能壓減淘汰轉型調整方案,設定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責任,嚴格督辦落實,待《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及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相關政策發布后,按照明確的相關標準、政策、措施,制定實施本地區清理整頓專項計劃,依法采取綜合措施清理不達標生產企業,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及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低速電動車;引導有條件的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通過轉型升級或與現有機動車生產企業整合重組,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
二、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機動車輛生產銷售相關法律法規,停止制定發布鼓勵低速電動車發展相關政策,停止制定發布低速電動車準入條件,停止核準或備案低速電動車投資項目,停止新建低速電動車企業、擴建生產廠房等基建項目,停止新增低速電動車車型;已制定發布相關政策的地區,應立即停止執行,正在建設的項目要立即糾正,確保低速電動車產能不增長,待國家出臺規范管理政策及規定后再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管理。
三、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復雜性,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及時反饋工作進展情況,要及時商有關方面妥善處置相關風險及可能帶來的社會矛盾,既要保證低速電動車治理工作有序進行,也要保護合法合規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生產、銷售、使用的正當權益,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制訂在用低速電動車處置辦法,研究設置一定時間的過渡期,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產品。要加強對區域內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按照許可資質和相關產品標準依法依規生產銷售相應產品,嚴禁違法違規生產低速電動車產品。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要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各地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對落實要求成效顯著的地區和部門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不作為的追責問責。要按照“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總體思路,加快制定發布《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等國家標準,加快研究提出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稅費、保險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務等環節具體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低速電動車管理體系。同時,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和各類新媒體,廣泛宣傳駕乘不符合安全標準機動車的危害,曝光損害消費者權益、弄虛作假等行為,扶優汰劣,為切實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
2018年11月13日 來源:工信部
111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關于印發《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
通知稱,現將《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管理規定(暫行)》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相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無線電管理局)。
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頻率使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規劃5905-5925MHz頻段作為基于LTE-V2X技術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的工作頻段。
二、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路邊無線電設備,建設運營車聯網智能交通系統的,原則上應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5905-5925MHz頻率使用許可。
三、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車載和便攜無線電設備參照地面公眾移動通信終端管理,無需取得頻率使用許可和無線電臺執照。
四、生產或者進口在我國境內銷售、使用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無線電發射設備,應按照有關規定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并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
五、自2022年1月1日起,原則上不再受理和審批5905-5925MHz頻段內衛星地球站(測控站除外)新的設置、使用許可申請。偏遠地區確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同意后方可設置、使用。
六、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無線電設備,不得對同頻或相鄰頻段內依法開展的衛星固定、無線電定位、固定等無線電業務的現有臺(站)產生有害干擾。
七、為保護現有合法無線電臺(站)和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無線電設備的正常運行,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路邊無線電設備,原則上應分別距已合法使用的雷達站7km和衛星地球站2km以上。確需在上述范圍內部署的,應經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組織協調并批準后方可設置、使用。
八、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路邊無線電設備前,應做好電磁環境測試和干擾防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小無線電干擾和消除無線電干擾隱患。
九、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車載無線電設備和便攜無線電設備原則上不應提出干擾保護要求;遇有外部有害干擾時,可向干擾發生地無線電管理機構提請幫助。
十、本規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重點任務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14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重點任務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稱,為加快推動我國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發展,落實《促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我部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重點任務揭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人工智能相關行業組織(以下統稱推薦單位)積極組織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申報,并做好推薦工作。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推薦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26日。
附件《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重點任務揭榜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工作目標、揭榜任務和預期目標(包括智能產品、核心基礎、智能制造關鍵技術裝備、支撐體系共四種類型17項具體任務)、步驟安排、工作要求等共四個方面。其中,揭榜任務和預期目標中的智能產品第1項任務就是“智能網聯汽車”。具體如下:
揭榜任務:包括研發自動駕駛芯片、車輛智能算法、自動駕駛系統、車載通信系統等關鍵技術和產品,打造以車輛智能化計算平臺為核心,集軟件、硬件、算法、網聯通信、信息安全一體化的車輛智能化平臺。
預期目標:到2020年,突破自動駕駛智能芯片、車輛智能算法、自動駕駛、車載通信等關鍵技術,實現智能網聯汽車達到有條件自動駕駛等級水平,自動駕駛智能芯片圖像處理、信息融合、智能控制等計算能力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車載V2X系統通信能力及其能效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滿足車輛有條件自動駕駛等級下智能感知、自主決策、協同控制以及智能信息交換共享等計算和通信技術要求,完成安全、可靠的車輛智能化平臺技術與功能驗證及應用示范,形成平臺相關標準,支撐高度自動駕駛(HA級)。
工業和信息化部: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14批)的車輛新產品公示告
2018年11月15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14批)的車輛新產品公示”。
公示稱,根據《公告》管理的有關要求,現將申報《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14批)的車輛新產品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通過網上意見征求系統反饋意見。公示時間: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
申報本批《公告》新產品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516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436戶、摩托車生產企業80戶。以上企業申報的新產品共計1531個,其中汽車產品1312個、摩托車產品219個。申報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共有60戶企業的134個型號,其中純電動產品共55戶企業107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9戶企業17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5戶企業10個型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全國異地檢測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15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11月15日,交通運輸部網站發布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全國異地檢測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物流降本增效,部研究制定了《加快推進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 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全國異地檢測工作方案》,現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加快推進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 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全國異地檢測工作方案》提出,切實提升行業服務水平,依托互聯網技術,到2018年底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全國范圍異地檢測。通過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全國聯網,構建開放共享、互聯互通、統一規范、便民利民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服務體系,實行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實現普通貨車全國異地檢測,節省檢驗檢測時間,減輕企業負擔,增強貨運從業人員獲得感。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11月16日)
2018年11月16日 來源:生態環境部
11月16日,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網站發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2018年11月16日)》。
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共有45家企業660個車型(1068個信息公開編號)386671輛車進行了國六環保信息公開。其中,國內生產企業34家、463個車型、334133輛,國外生產企業11家、197個車型、52538輛;輕型汽油車企業45家、624個車型、382996輛,輕型混合動力車企業15家、36個車型、3675輛。公開車型均為國六b(除1款進口車型為國六a外)。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三批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名單的通知
2018年11月20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11月20日,交通運輸部網站發布《關于公布第三批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名單的通知》。
通知稱,按照《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18年第63號)安排,經企業申請、實地審核和專家評審,并經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同意,確定“中國物流‘三區六品’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等24個項目為第三批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現將有關事項予以通知。
《通知》有關事項包括:一、進一步細化完善示范工程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由省級交通運輸、經濟運行調節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18年12月15日前報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二、加快推進示范工程建設有關工作。三、加大示范工程支持力度。請各有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牽頭企業,對照實施方案,認真填報《支撐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運作的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表》,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報交通運輸部。四、加強示范工程建設績效評估。
開展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是加快調整運輸結構、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引領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建設交通強國的有效載體和重要依托。
機械行業、汽車行業、電器電子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公示征求意見
2018年11月23日 來源:工信部
為貫徹落實《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動綠色供應鏈發展,聚焦機械、汽車、電器電子等典型行業,我部組織編制了《機械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汽車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及《電器電子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現予以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時間為2018年11月23日到2018年12月6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名單的公示
2018年11月23日 來源:工信部
11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名單的公示”。
公示稱,根據《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公告2018年17號)相關要求,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下稱《目錄》)實施動態管理。經統計,2017年10月《目錄》(第十三批)發布后,截至2018年10月底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共計199款,擬從《目錄》撤銷。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或傳真、電子郵件形式反饋。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2018年11月23日)
2018年11月23日 來源:生態環境部
11月23日,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網站發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2018年11月23日)》。
截至2018年11月22日,共有49家企業707個車型(1138個信息公開編號)451074輛車進行了國六環保信息公開。其中,國內生產企業38家、505個車型、380336輛,國外生產企業11家、202個車型、70738輛;輕型汽油車企業49家、670個車型、446068輛,輕型混合動力車企業15家、37個車型、5006輛。公開車型均為國六b(除1款進口車型為國六a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