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10月21日)
l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中心:關于落實GB 7258-2017等相關標準檢測工作的通知 l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輕型汽車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 l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18年10月19日) l 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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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中心:關于落實GB 7258-2017等相關標準檢測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來源:工信部 |
10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中心印發《關于落實GB 7258-2017等相關標準檢測工作的通知》。
通知稱,為進一步規范檢測機構的檢驗工作,近期裝備中心對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34655-2017《客車滅火裝備配置要求》以及加裝采暖裝置的純電動客車的技術要求進行了研究,現將檢測工作中具體要求予以通知。 具體要求有以下幾點:
一、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整改工作。GB 7258-2017在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要求(B階段),為方便企業和檢測機構開展整改工作,裝備中心對涉及到的標準條款與技術要求進行了整理匯總(見附件),請檢測機構認真按照標準要求開展檢驗工作,不要遺漏檢測項目。
二、GB 34655-2017《客車滅火裝備配置要求》。按照GB 7258-2017《機動車安全運行強制性項目》的要求,相關產品應安裝符合要求的客車滅火裝備。
三、規范加裝燃油采暖裝置的純電動客車檢驗工作。對于加裝燃油采暖裝置的純電動客車應檢測以下內容:(1)燃油加熱器燃料應為柴油;(2)加裝燃油加熱器系統的純電動客車應滿足GB 18296-2001《汽車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GB 7258-2017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12.5條和GB 13094-2017《客車結構安全要求》 第4.4.2、4.4.3和4.4.7條對燃油箱和燃油供給系統的相關要求,報告中應進行相關內容檢測;(3)檢測報告中應核對以下內容:燃油加熱器型號、生產企業,燃油箱的型號、容積、生產企業名稱、燃油箱安裝位置圖等,水泵的型號和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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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輕型汽車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 2018年10月18日 來源:深圳市環境委、交通局 |
10月18日,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網站發布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輕型汽車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
通告稱,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2017年修訂)和《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深府辦規〔2018〕6號)的有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市輕型汽車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Ⅵ標準”) 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國Ⅵ標準指《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中的第六階段排放控制要求,其中Ⅰ型試驗應符合6b限值要求。
二、本通告所稱輕型汽車指的是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M2類和N1類汽車。
三、2018年11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輕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Ⅵ標準。
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購買的符合國Ⅴ標準的輕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可在2019年1月1日前憑2018年11月1日前開具的正式發票,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從外地轉出的符合國Ⅴ標準的輕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可在2019年1月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簽注的轉出記錄,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對于珠三角地區(廣州、佛山、東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的2018年11月1日前已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的國Ⅴ標準的輕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可在我市于2019年1月1日前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四、2018年12月31日(含)起,在我市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Ⅵ標準。 2018年12月31日前已購買的符合國Ⅴ標準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可在2019年3月1日前憑2018年12月31日前開具的正式發票,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2018年12月31日前已從外地轉出的符合國Ⅴ標準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可在2019年3月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簽注的轉出記錄,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對于珠三角地區的201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的國Ⅴ標準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可在我市于2019年3月1日前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五、國Ⅵ標準在我市正式實施起,除第三條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條第二款、第三款所列車輛外,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六、達到國Ⅵ標準的輕型汽車,可登錄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查詢。
七、本通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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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10月19日 來源:生態環境部 |
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網站發布《國六輕型車車型環保信息公開匯總》 (2018年10月19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實施國家《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標準)》(GB18352.6-2016),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國環規大氣〔2016〕3號)要求,自2018年4月起,有關企業開始在我中心平臺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環保信息(包括排放檢驗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
截至2018年10月18日,共有36家企業485個車型(684個信息公開編號)209608輛車進行了國六環保信息公開。其中,國內生產企業26家、350個車型、183129輛,國外生產企業10家、135個車型、26479輛;輕型汽油車企業24家、457個車型、208254輛,輕型混合動力車企業12家、28個車型、1354輛。公開車型均為國六b(除1款進口車型為國六a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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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來源:國務院 |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戰略定位。發揮海南島全島試點的整體優勢,緊緊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和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為我國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
發展目標。對標國際先進規則,持續深化改革探索,以高水平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建立開放型生態型服務型產業體系。到2020年,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國際開放度顯著提高,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法治環境規范、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生態環境質量一流、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貿試驗區,為逐步探索、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體系打好堅實基礎。
二、在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
實施范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為海南島全島。自貿試驗區土地、海域開發利用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要求,符合海南省“多規合一”總體規劃,并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用海的有關要求。涉及無居民海島的,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有關規定。
功能劃分。按照海南省總體規劃的要求,以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科學安排海南島產業布局。按發展需要增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創新,主要開展國際投資貿易、保稅物流、保稅維修等業務。在三亞選址增設海關監管隔離區域,開展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和中轉等業務。
三、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大幅放寬外資市場準入。對外資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化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對外開放,在種業、醫療、教育、旅游、電信、互聯網、文化、金融、航空、海洋經濟、新能源汽車制造等重點領域加大開放力度。取消新能源汽車制造外資準入限制。
推動貿易轉型升級、加快金融開放創新、加強“一帶一路”國際合作
四、加快服務業創新發展
推動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提升高端旅游服務能力、加大科技國際合作力度
五、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深入推進行政管理職能與流程優化、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體系、提高外國人才工作便利度
六、加強重大風險防控體系和機制建設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建立健全貿易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口岸風險防控。
七、堅持和加強黨對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面領導
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法制保障、完善配套政策、加強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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