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十年來,質檢總局已組織實施召回700多次,召回缺陷汽車1500多萬輛,為提升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在汽車質量安全方面,我國已經形成了相對完整的汽車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截至目前,我國已制定發布汽車強制性國家標準117項。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同年,國家質檢總局會同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部門規章,標志著中國第一部缺陷汽車召回法規的正式誕生,開創了中國產品召回制度的先河。2012年,國務院頒布《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了召回制度。據統計,十年來,質檢總局先后組織實施召回700多次,涉及缺陷汽車已達1500多萬輛。
道路交通法還明確要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2006年,質檢總局發布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從制度創新角度,在技術檢驗層面提供安全保障。
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已有3500多家安檢機構獲得了資格許可證書,獲準進行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并依法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3500多家機動車安檢機構承擔著我國上億輛機動車的安檢任務,質檢部門加強監管,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把好了檢驗關口。
十年來,質檢標準化部門還積極制修訂各類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標準,出臺了直接間接的技術標準多達數百項。
質檢總局總工程師劉兆彬表示,在保護車內乘員和行人方面,目前我國汽車成人用安全帶、兒童約束系統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為保護各類人員安全的汽車制動、轉向、燈光照明、車輪、輪胎總成的標準,以及座椅、門鎖等國家標準已基本完備。
在汽車質量安全方面,我國已經形成了相對完整的汽車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基本覆蓋了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各個方面。據統計,截至2014年3月底,我國已制定發布汽車強制性國家標準117項,其中主動安全技術標準34項,被動安全技術標準29項,一般安全技術標準30項,環保節能標準24項。
在道路安全方面,我國還制訂了一批完善公路設施、設計、施工、安全性評價、標志、標牌、安全防護設施等一系列標準,發揮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支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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