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華投資的外資汽車零部件企業來說,4月1日由國家發改委出具的一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讓他們如坐針氈。
征求意見稿表示,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外資比例不超過50%。這是國家首次對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的合資股比,做了明確規定,而這一規定有可能對在華跨國公司零部件的整個產業布局產生深遠影響。
本次被劃定為“關鍵零部件”的品類繁多,包括動力電池、正極材料、隔膜、電池管理系統、電機管理系統、電控集成、驅動電機、耦合驅動系統、電動空調、電制動、電動助力轉向、怠速起停等等。
“這些項目幾乎涵蓋了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方方面面,關鍵的是,很多零部件的在華生產工廠,原先并不是按照‘不超過50%’的股比來投建的,這個政策將使得大批在華外資企業,需要調整股比。”昨日,一位跨國零部件企業的中國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雖然,新能源汽車產業及其零部件是目前投資的熱點,但絕大部分的跨國零部件商并不會因此而“另起爐灶”,重新組建新公司,更多是在原有的在華投資企業的基礎上,增加新產品,開展新業務。但新的股比規定,有可能引發這些企業集體改變股本結構。
“比如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怠速起停系統,事實上與發動機管理系統(EMS)是結合在一起的,如果一定說這個部件屬于新能源,那個屬于傳統汽車,實際很難分開,這樣來做股比的劃分,顯然波及面太廣了。”一位跨國零部件公司的高管表示。
事實上,除了怠速起停系統外,包括行車電腦(ECU)、電動助力轉向(EPS)、驅動電機等,目前已經大量使用在傳統汽車中,并已經在跨國零部件企業的中國工廠中大規模生產,如果對投資股比作人為規定將產生很大的影響。
以發動機管理系統為例,包括德爾福、大陸、博世、電裝均會受此影響。其中,大陸、德爾福、電裝均為上市公司。其在華控股子公司的股比變化將會對上市公司產生巨大影響。
“按照國外上市公司的會計準則,如果股比小于50%,就不能合并報表,也就意味著中國區絕大部分收益不能體現在總公司的財務報表上,這對跨國公司的影響極大。”前述跨國零部件企業高管表示。
以博世為例,其2010年在華銷售額已經達到373億元,占到全球9%,如果汽車零部件業務因為股比關系不能計入上市公司,全球業績表現將受到極大影響。
同時,中國業務不計入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可能會帶來兩種情況:其一,跨國公司可能會逐步降低在華投資的力度;其二,對于原先合資企業中關鍵技術、新產品的投放,亦會采取保守態度。“在一家自己不能控制的企業當中投放新技術和新產品,這對于跨國公司來說是要三思而后行的,畢竟這家企業的控制權已經不在手中。”
“市場沒換到技術,我們希望能一分為二來看,首先,股比規定并不利于中國企業學習和掌握新技術,不利于外資公司在國內投放新技術;其次,中國汽車產業的發展歷史要短得多,我們用20年走完了外國公司100年的路,但是可能還差10年、15年要追趕,這種提升不能操之過急。”一位資深汽車評論員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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