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測平臺與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臺對接工作宣貫會在北京召開。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零部件供應商、互聯網應用商和科研機構近600名代表參加了會議。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派員參加了會議。
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測平臺,對已銷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車產品的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并與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臺對接。宣貫會向企業詳細講解了平臺的對接流程、對接要求及數據的對接規范。
按照要求,2017年11月30日前,企業監測平臺向國家監管平臺上報2017年度車輛靜態數據。2018年2月28日前,企業監測平臺向國家監管平臺上報2017年度車輛運行的歷史數據。2018年3月1日后,企業監測平臺應建立與國家監管平臺的通訊對接,向國家監管平臺實時上傳車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