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易車原創報道
據相關媒體報道,日前,上海印發修訂后的《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的通知,條件中“有關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要求,由原連續繳納滿3年調整為連續繳納滿1年。
根據通知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參加拍賣:
(一)本市戶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證明且自申請之日前已在本市連續繳納滿1年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二)未持有客車額度證明;
(三)未擁有使用客車額度注冊登記的機動車;
(四)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五)自申請之日前1年內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
(六)經聯席會議提出報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