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汽車
近日,據江蘇媒體報道,江蘇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一則通知顯示,為加強江蘇省地下汽車庫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的安全管理,省消委辦制定了《江蘇省地下汽車庫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安全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作為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指導地下汽車庫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安全管理的依據,以及地下汽車庫管理單位自我規范、提升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該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首先,對地下汽車庫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電動汽車、防火單元、分散充電設施所有權人和分散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等進行了明確界定;
其次,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基礎上,地下汽車庫應在設置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時因時因地制宜,如不應設置車輛或電池拆解與焊接、組裝等維修作業區、噴漆間、充電間、乙炔間,和甲、乙類物品庫房,不應設置電動汽車換電設施,對既有地下汽車庫應結合電動汽車的停放和充電需求進行合理規劃、分布實施,鼓勵在室外設置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
再次,規定還從建筑防火、消防設施設備、電氣、安全管理、應急處置和培訓演練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例如,明確充電區域布置在地下汽車庫內時,宜布置在地下一層,不應布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充電區域在同一防火分區應集中布置,宜布置在靠外墻或汽車出入口且通風相對良好的區域,不宜水平貼鄰人員密集場所,與自動扶梯、電梯廳等豎向空間的水平距離應保持6米以上等。
實際上,此前,江蘇省內僅部分城市出臺相關文件,如南京市發布的《南京市地下電動汽車庫防火設計導則》,以及常州市發布的《加強地下電動汽車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設意見(試行)》。此次江蘇省試行規定綜合了《南京市地下電動汽車庫防火設計導則》以及《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系統設計標準》T/ASC 17-2021等內容。
從全國范圍看,規定中對江蘇省地下車庫停放電動車提出多項嚴格、細致的要求,后續是否會有更多省市跟進借鑒江蘇省相關措施,網通社將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