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卡車之家
近日,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聯合印發了《吉林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實施方案》,對吉林籍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報廢并新購吉林籍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吉林籍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條件的吉林籍新能源貨車,分檔予以補貼。
補貼標準:
1.中型貨車提前報廢滿1年(含)不足2年,補貼1.0萬元/輛;提前報廢滿2年(含)不足4年,補貼1.8萬元/輛;提前報廢滿4年(含)以上,補貼2.5萬元/輛。
2.重型貨車提前報廢滿1年(含)不足2年,補貼1.2萬元/輛;提前報廢滿2年(含)不足4年,補貼3.5萬元/輛;提前報廢滿4年(含)以上,補貼4.5萬元/輛。
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
1.中型貨車:補貼2.5萬元/輛。
2.重型貨車:2軸補貼4.0萬元/輛;3軸補貼5.5萬元/輛;4軸及以上補貼6.5萬元/輛。
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
1.中型貨車:補貼3.5萬元/輛。
2.重型貨車:2軸補貼7.0萬元/輛;3軸補貼8.5萬元/輛;4軸及以上補貼9.5萬元/輛。
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3.5萬元/輛。提交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