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蓋世汽車
8月30日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近日印發(fā)《湖南省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及到2024年底,實現(xiàn)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2.4萬臺,汽車報廢更新4萬臺、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7萬臺。
其中,在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方面,《方面》表示,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約8萬元;無報廢僅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僅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約3萬元。在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的同時,可以擴大國四標準貨車更新。
同時,推動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對城市公交企業(yè)更新車齡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更換動力電池,給予定額補貼。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更換動力電池,每輛車補貼4.2萬元。
在汽車報廢更新方面,《方案》明確,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1.5萬元。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fā)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照本方案標準執(zhí)行補貼。
此外,在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方面,《方案》表示,對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新乘用車并轉出個人名下符合一定條件的舊乘用車的,按照購車類型和購車價格給予最高1.4萬元補貼。加強與上一輪“惠購湘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相銜接,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溯及以往至2024年4月24日。中央報廢更新補貼和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不重復申領。實施細則和補貼標準由省商務廳牽頭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