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 近日,湖北省交通運輸廳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湖北省交通運輸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出臺補貼實施細則,這意味著在規定期限內湖北更新營運類車船可享補貼。
根據大規模設備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湖北省境內合規的城市公交、水路運輸經營者更換新能源公交車輛動力電池、報廢更新老舊營運船舶的,可申請省級財政一次性補貼。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湖北省境內合規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淘汰更新老舊營運柴油貨車的,可申請省級財政一次性補貼。
省交通運輸廳介紹,實施方案有利于加快老舊營運車船的更新換代,降低車船企業運行成本,促進交通能源動力系統清潔化、低碳化、高效化發展,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據悉,湖北將加快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計劃到2024年底、2027年底,全省新能源公交車占比分別達83%、85%;到2027年底,全省還計劃淘汰老舊燃油運輸船舶200艘,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運輸船舶50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