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蓋世汽車
8月21日消息,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進一步提升甘肅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充分釋放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更好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引導農村地區居民綠色出行,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措施》從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強化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宣傳服務管理這三個方面,提出11條措施。
其中,針對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方面,《措施》表示要加強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支持市(州)、縣(區)政府結合實際編制縣鄉公共充電網絡規劃,并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配電網規劃、交通發展規劃等的銜接,在用地保障、地下廊道通行等方面給予支持,力爭到2025年實現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地區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農村地區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
合理推進集中式公共充電場站建設,優先在縣鄉企事業單位、商業建筑、交通樞紐(場站)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促進城鄉充電網絡融合發展,推動向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鄉村建設示范村、鄉村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鄉村旅游點等延伸。結合鄉村自駕游發展,加快公路沿線、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等場所充電樁建設,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鄉村旅游示范縣、文旅振興鄉村樣板村創建內容予以支持。結合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積極推動在縣級城市城區建設公共直流快充站,在基礎較好的地區根據需要創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應用示范縣和示范鄉鎮。
同時,要推進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共享。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既有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開展建設條件改造,具備安裝條件社區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壓實新建居住區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推動固定車位按規定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落實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管理機構管理責任,加大對居住社區管理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建立“一站式”協調推動和投訴解決機制。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積極協助用戶安裝充電設施,探索創新與運營企業合作機制。引導社區推廣“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多車一樁”等共享模式。鼓勵充電運營企業等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統建統服”,統一提供建設、運營、維護等服務。
此外,還要加大充電網絡建設運營支持力度,其中,提及到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放寬電網企業相關配電網建設投資效率約束,全額納入輸配電價回收;以及推廣智能有序充電等新模式。
對于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方面,《措施》表示要豐富新能源汽車供應。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和銷售企業針對農村地區消費者特點,營銷推廣更多經濟實用的車型,特別是推動新能源載貨微面、微卡、輕卡等產品下鄉。健全新能源二手車評估體系,對新能源二手車加強檢查和整修。落實二手車交易新規和改革措施,優化經營市場主體備案流程,構建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體系,規范經營秩序,鼓勵企業面向農村地區提供優質新能源二手車。除此之外,《措施》明確,要加快公共領域應用推廣和提供多元化購買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