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
福建省工信廳等十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全面推進“電動福建”建設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提出培育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推動電動船舶全產業鏈發展等9條措施。其中,為切實增強福建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力,《實施意見》從支持整車企業增產提質、引進培育產業鏈配套企業、加快推廣應用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目標和針對性措施。比如,對年度產能利用率達到一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給予單家企業最高1000萬元的獎勵;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企業引進產業鏈配套企業,單家年度獎勵資金最高達1000萬元;推進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試點,4A級及以上景區用車爭取兩年內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