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
4月25日,工信部會同相關部門啟動《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第2次修訂,研究2024-2025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實施積分池管理制度,探索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根據積分池制度,在積分市場供大于求時,由企業自愿申請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收儲。收儲至積池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儲存有效期為5年,并且不再設結轉比例要求,即每年向后結轉不再有折損。在積分市場供小于求時,釋放存儲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以此調節積分市場供需。積分池收儲、釋放積分的觸發條件由供需比確定,其中供需比是指當年度可供交易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待外部交易抵償的負積分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