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搜狐商用車
日前,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關于放寬流花地區和中山路輕型多用途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決定自2023年1月5日起,放寬輕型多用途貨車(又稱“皮卡車”)在流花地區和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下同)的限行措施,有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
流花地區的具體范圍為, 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盤福路口)以西;盤福路(不含)、東風路(盤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人民北路(東風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橫路口)、站前橫路、站前路(環市路口至站前橫路口,不含)以東;環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合圍區域。輕型多用途貨車在流花地區和中山路除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通行外,其余時間均可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本通告中的輕型多用途貨車,是指按照《道路交通管理 機動車類型》(GA 802—2019)機動車結構分類,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小于或等于5人(含駕駛人)、駕駛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貨箱欄板(貨廂)上端離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設計總質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載貨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