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汽車之家
日前我們獲悉,國務院辦公廳26日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指出,落實好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購置稅、延續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放寬二手車遷入限制等政策。
具體舉措為: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和汽車“品牌向上”系列活動,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
就在10月25日,財政部表示,將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此前,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聯合發布公告,明確將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續實施至明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