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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住建廳印發了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 100% 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通知提出,切實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各地級以上市充電基礎設施主管部門要加快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 “鄉鄉全覆蓋”,換電站進一步推廣,高速公路快充站充電樁密度進一步增加,充電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水平進一步提升。
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各地相關部門應在新建住宅項目規劃報批、竣工驗收環節依法監督。此外,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網絡有效覆蓋。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網絡分階段覆蓋方案。明確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設標準規范,將快充站納入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范圍,加強高速公路快充站項目立項與驗收環節管理,做好建設用地和配套電源保障工作。力爭到2025年,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80%,其它地區不低于60%。根據相關規劃,到“十四五”末,我國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能夠滿足超過2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